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楊長平)借著幫別人開通手機上消費業務的機會,他偷偷把自己的支付寶賬號和別人的綁定,消費的時候直接選擇別人付款“吸血”。近日,這名“吸血鬼”因詐騙罪在思明法院受審并獲刑。 小楊是一家足浴店的服務員,去年9月19日,她認識了顧客黃某。28歲的黃某來自安溪,在閑聊中他告訴小楊,開通支付寶的“螞蟻花唄”可以在消費時享受打折服務。實際上,這是一款消費信貸產品,申請開通后,用戶在消費時可以預支一定的額度,先消費后還款。 不知情的小楊相信了黃某的話,把自己的手機交給黃某,讓他幫忙開通。黃某在操作時,趁小楊不注意,另外開通了支付寶上的“親密付”功能,將自己的支付寶賬號與小楊的支付寶賬號綁定,并在小楊的手機上設置消費的額度。這樣一來,黃某消費時就可以選擇由小楊來付款。 小楊并未發現黃某在自己手機上動了手腳,直到幾天后收到提醒,稱支付寶被扣款1.3萬元,才緊張起來。她聯系黃某要求他還錢,黃某不僅不肯歸還,還失去了聯系。她只好撥打110報警。經警方偵查,黃某在安溪縣的一家酒店被抓獲。 思明區法院審理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1.3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另外責令其退賠小楊經濟損失1.3萬元。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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