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斯婷)從今年6月起,廈門用人單位每月為員工繳交的這4種社保費都要降了!昨日上午,廈門市人社局與晨報聯手開展12333微信訪談,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主任關慶勇為大家解讀“社保降費減負”的有關問題。 為了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廈門日前出臺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第二批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的通知》,從2016年6月1日起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涉及降低社會保險費的內容,將為廈門用人單位減負。廈門市社保中心提醒,由于此次涉及降費的對象主要針對用人單位,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不變。 醫療保險方面,本市城鎮職工單位繳6%。今年3月起,醫療保險廈門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已下調了1個百分點,本市人員從8%降為7%,外來人員從4%降為3%,期限一年。在上次調整的基礎上,從本月起,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費率將按6%執行,再次下調了1個百分點。 養老保險方面,繳費基數下限調為1500元。今年1月起,廈門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14%降為12%,期限一年。在上次調整的基礎上,從本月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將從廈門2014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下調為廈門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 不過,那只是下限,用人單位還是要按照員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基數,只是不能低于下限。 失業保險方面,單位繳交費率調至1%。本月起,用人單位失業保險費單位繳交費率按1%執行,與今年4月國務院決定下調失業保險繳交費率后的下限相同。 工傷保險方面,費率減半執行。此前,全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從0.83%的平均費率調整為0.677%。從本月起,工傷保險費率在此基礎上減半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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