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黃璜 通訊員 王曉輝林馮)一輛淺金色的寶馬轎車經過翔安隧道收費站時被民警攔查,轎車司機的第一反應竟是關上車窗想要逃。司機為何如此心虛?原來,他涉嫌套牌。據介紹,該司機將收到萬元罰單。 昨日中午11時38分左右,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翔安隧道中隊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一輛閩D3V8**的寶馬小轎車涉嫌套牌,正往翔安隧道方向駛去。民警立即出動,在翔安隧道收費站對其實施攔截。昨日中午11時45分左右,民警在1號收費通道發現可疑車輛,并示意該車司機停車接受檢查。司機停車后,只把車窗搖下一半,一聽民警要檢查,他竟迅速關閉車窗,企圖駕車闖關。民警早有準備,一名協警在這輛轎車的車頭前方設置了障礙,攔住了該車。 闖關失敗后,轎車司機被民警控制住,并帶到交警檢查站做進一步核查。經查,該車實際車牌號為閩CP39*B,司機自稱“為了開車方便”,就套用了一部小型五菱面包車的車牌。不僅如此,這個司機開車上路,居然連駕駛證也不帶。民警向其開出了兩張罰單:一是涉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將被處罰款10000元、記12分;二是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將被罰款20元、記1分。 【鏈接】 這些交通違法一次扣光12分 根據規定,將一次扣光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19種: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不按規定放置臨時行駛車號牌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 ●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駕駛校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未達80%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達到或者超過80%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汽車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車類機動車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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