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 深圳律師出庭未穿袍 被律協訓誡并罰千元 今年1月,深圳律師張靜煜出庭未穿律師袍及佩戴徽章遭到投訴。5月,深圳市律師協會對張靜煜做出“訓誡”處分,并要求張靜煜交納1000元查處費。這起被稱為“全國首例處罰未穿律師袍律師”的案件引起熱議,此案件目前在廣東省律協進入復查階段。 【業內觀點】 穿法袍也一樣悶熱 細節體現司法文明 記者了解到,一套律師袍價格在300多元左右,一些規模比較大的律所會配備一定數量的律師袍,有誰需要就可以使用。記者采訪中發現,對于穿袍出庭,不少律師沒有養成習慣,也有各自的看法。 服裝較厚攜帶不便 有明確規定會遵守 執業多年的陳律師表示,他還沒有穿律師袍出過庭。 他說,律師經常要外出辦事,帶著筆記本電腦、案件材料已經很重了,律師袍有一定的重量和厚度,攜帶起來并不方便。特別是開庭前或開庭后,律師經常還有其他工作,要趕往其他地點,帶著一大包衣服,肯定不方便。如果是女律師,可能更麻煩。 陳律師說,由于法院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因此主動穿袍的律師比較少,也就沒有特別在意這件事。他也表示,如果法院有明確的要求,或者在庭前提前通知,他肯定會遵守和配合。 夏天穿袍會比較悶 可能影響工作狀態 一位新入職的律師說:“不是所有的法庭冷氣都那么足,如果天氣熱,還要穿袍帶領巾,覺得悶,對出庭時的狀態多少會有些影響。” 還有女性律師表示,雖然不穿袍,但還是會注意著裝,以示對法庭的尊重,“肯定不能穿過短的裙子或細肩帶的衣服,還是要正式一些的。對于統一要求出庭穿律師袍,她認為,穿自己習慣的衣服會更舒適。” 可提升律師形象 是司法文明體現 記者采訪中,也有很多市民和律師對穿袍出庭十分支持。市民劉女士說:“這些細節是司法文明的體現之一。律師穿上律師袍后,對提升律師職業形象、提高責任感和體現法庭審判的權威性,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她之前有一起官司請過一位辯護律師,對方沒有著律師袍,她說:“從我個人的感覺,如果有著袍,辯護起來感覺會更莊嚴,更有說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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