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近日,思明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小李(化名)因毒癮發作,兩天內先后搶劫、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15年4月9日凌晨3時許,小李到故宮路某便利店購買飲料。當時他毒癮正好發作,看到收銀臺后面的桌上擺著現金,現場僅有一名女店員,便萌生歹意。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抵住女店員的腰部,威脅她交出所有財物,對方只好就范,最后小李一共劫得290元現金,隨即逃離便利店。 隔天中午,小李又翻墻進入前埔某小學內,趁辦公室無人之際盜走了一個雙肩包。包內除了手機、現金外,還有兩張銀行卡,銀行卡背面居然寫著密碼,小李又取走17600元。 因小李在兩天內接連犯下搶劫罪和盜竊罪,應數罪并罰。思明區人民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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