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 (晨報記者 吳斯婷 )今年7月1日零時至7月2日12時,廈門進行了2016社保年度結轉。新的社保年度到來,醫保個人賬戶政策有什么變化? 昨日上午,廈門市人社局與海西晨報社聯合開展微信訪談,由市社保管理中心醫療費審核結算科的盧藝露為市民答疑。 離休者增醫療保健賬戶 記者獲悉,根據《廈門市離休人員醫療保健賬戶管理辦法》,從今年7月起,廈門離休人員將增設醫療保健賬戶,這部分人群的醫保個人醫療賬戶的保健功能將進一步增強。 據悉,醫療保健賬戶資金來源包括:每社保年度結轉時,離休人員個人醫療賬戶實際結余資金累計超過3000元的部分;每社保年度的購藥額度;醫療保健賬戶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法規規定的收入。 今后,離休人員就醫時,仍按基本醫保規定使用個人醫療賬戶支付醫療費用,因特殊治療需要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外的藥品或診療項目,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他們的醫療保健賬戶的資金可用于支付下列費用:符合廈門市醫療服務價格規定的診療項目;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健康賬戶使用辦法,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外以及醫療保健項目支出。 沖正報銷截至7月31日 社保年度結轉期間,有的市民去二級及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自己用現金墊付醫藥費。這部分人群,即日起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憑收費票據(包括診察費)、病歷等相關材料和社保卡到原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沖正報銷,沖正報銷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如果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跨年度住院(包括在異地住院),醫療費用預結至2016年6月30日,但未辦理出院登記的,只支付一次住院起付標準。 根據規定,參保人在一個社保年度發生的醫療費用需要在下一個社保年度開始的三個月內報銷受理完畢,即2015年度發生的符合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受理完畢,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申請廈門市參保人員自付醫療費困難補助的,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墊付的符合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其困難補助申請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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