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劉女士被冒充湖里公安局楊警官的騙子以其涉嫌“王超洗錢案”為由詐騙。 她點擊對方發來的短信內的網址鏈接,按照要求下載了一個自稱“公安部案件查詢系統”的手機APP(手機軟件),并按要求進入軟件中的“經濟犯罪檔案查詢系統”,輸入嫌疑人告知的公文編號和個人身份證號碼,查詢到了含有其頭像和個人信息的偽造的“檢察院凍結管收執行命令”。 然后,騙子又要求她點擊該軟件主界面上的“賬戶自清系統”,按照系統提示輸入銀行卡號、銀行卡密碼、身份證號碼、交易密碼、手機號碼和登錄密碼等信息,之后劉女士發現卡內的50萬元被盜轉走。 案例2 “假快遞員”稱快件內有涉案護照,“假警察”忽悠交16.4萬元獲自由 6月27日,劉某接到自稱“順豐快遞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其快遞內有涉案的護照,并幫其將電話轉接至所謂的“福州公安局行政處”。之后,一名自稱唐隊長的男子告知其被人冒用身份證辦了23張銀行卡,涉案金額達360余萬元,要求其繳交保釋金方可獲得自由。劉某到銀行柜員機向對方指定的賬戶匯款16.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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