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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晚報訊(記者 郭舒晨)暑假里,為了提高社會實踐能力,不少小朋友嘗試自己到銀行辦理業務。不過,您可能不知道,即便孩子持有身份證,也無法辦理任何銀行業務。
【不解】
孩子有身份證
為何不能辦業務?
最近,在爸爸媽媽的鼓勵下,9歲的李妍鼓足勇氣獨自到家對面的一家國有銀行辦理銀行卡。不過,她并沒有辦理成功。
李妍說,她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到銀行,告訴柜臺工作人員說,自己要辦理一張兒童專用的銀行卡,對方卻告訴她,銀行有這樣的儲蓄卡,但需要在監護人的陪伴下才能辦理。
無獨有偶,上周二,市民陳先生帶著8歲的兒子到銀行兌換紀念幣,卻沒有兌換成功。銀行要求陳先生一定要出示戶口本,證明父子關系及陳先生是孩子的監護人。“銀行的通知明明寫著出示身份證就能兌換,我兒子帶上身份證去兌換,怎么就不可以呢?”陳先生十分不解。
【銀行】
家長代孩子辦理需證明監護關系
那么,銀行對于未成年人辦理業務有何規定?
“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需要在監護人的陪伴才能辦理銀行業務,包括兌換紀念幣也一樣。”廈門一家國有銀行的相關人士說。
上述人士說,如果未成年人無法到場,也可以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相關業務,但需要提供能證明監護關系的證件,比如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等。
廈門另一家銀行個人金融部的相關人士也表示,家長為未滿16周歲的子女代辦銀行業務,需要提供相應證明,肯定不能隨意就同意辦理。換句話說,只要年滿16周歲,就可獨自到銀行辦理業務。
【律師】
處理上述情況銀行可更靈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說,如果是10-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其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階段,可以自己到銀行購買紀念幣;如果當事人已經16-18歲,可以通過勞動養活自己,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鄭志寧說,根據上述案例,陳先生的孩子自己不能從事購買紀念幣的行為,必須由陳先生進行購買才可以。至于具體的處理方式,戶口本是確定其父子關系的證據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證據,銀行可以通過其他合理的方式確認孩子與陳先生的關系,比如通過比對陳先生與孩子的身份證地址等是否一致等方式進行合理確定。
此外,鄭志寧認為,銀行在發布通知的時候,應考慮周全,要把未成年人購買紀念幣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相關注意事項也進行明確的告知。
【鏈接】
給孫子辦理銀行卡需要提供關系證明
除了孩子獨自到銀行辦理業務會“碰壁”,即便大人為孩子辦理業務也不那么簡單。
前段時間,市民張先生打算到銀行幫7歲的孫子辦理一張銀行卡,以便今后春節、“六一”等節日能直接把壓歲錢打入孫子的賬戶里。張先生帶上孫子的戶口本以及他倆的身份證到銀行辦理,但銀行工作人員并沒有同意張先生的辦理要求。
銀行工作人員說,盡管張先生攜帶了戶口本,但張先生與其孫子的信息并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因此張先生需要提供能證明與其孫子關系的證明,才能辦理。
廈門一家銀行個人金融部的相關人士說,不單單是辦理銀行卡,只要是辦理銀行業務,辦理人都需要提供能證明與申請人關系的證明,“辦理銀行業務都有相關的規定和程序,肯定不能隨意就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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