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林潤)7月,全市新增“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迎來首次納稅申報,為保障廈門小規模納稅人百分百成功申報,廈門國稅12366就熱點問題一一解讀。
【時間】
7月申報時間有調整
陳會計問:小規模納稅人7月份申報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12366解答:目前,全市范圍內的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申報期,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如遇最后一天為法定假日(如周末)的,納稅申報期限順延至假期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如小長假)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12366溫馨提醒:7月因廈門國稅金稅三期工程上線運行,申報期調整為7月8日至7月25日,請納稅人關注并及時進行納稅申報。
【變化】
銷售貨物與服務均可享優惠
李會計問:“營改增”后,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有哪些變化?
12366解答:“營改增”后,銷售貨物與銷售服務的企業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免稅優惠。具體規定是:實行按季度申報的原營業稅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12366溫馨提醒:銷售不動產取得收入不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優惠】
經營不足一季度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
楊先生問:“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在七月份第一次申報時,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12366解答: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按季度申報的原營業稅納稅人,在2016年7月納稅申報時,申報2016年5月、6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政策】
差額扣除以扣除前銷售額判斷
沈女士問: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安裝企業,適用差額征稅,五六月總包項目金額為50萬元,分包款為45萬元,差額扣除后是否能夠適用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12366解答:不能,若有差額扣除項目,以差額扣除前的銷售額判斷能否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