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翔法宣)他上有年逾60的老父,下有與前妻生的6歲女兒,千萬遺產卻獨留給新娶的夫人,還給她帶來了繁重的訴累。一年多來,這起遺產糾紛案在翔安區人民法院大嶝法庭多次開庭,近日終于迎來調解結果。 【爭議】 千萬遺產一人獨得 家庭紛爭就此而起 2014年10月,李宏(化名)因癌癥去世。妻子陳明(化名)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了一封遺書,里面寫明,李宏名下一套價值200多萬元的房產、兩個車位和公司75%的股權全部由陳明繼承。 既然有成文遺囑,繼承手續本來應該不復雜。然而,李宏的家庭情況卻讓事情起了變化。原來,他曾經離過婚,和前妻育有一女小紅(化名),今年6歲;他還有一位年逾60的老父親李強(化名)和三個姐妹。這一老一小顯然也很需要經濟上的支持,為什么李宏沒有留遺產給他們呢? 遺囑在大家庭里掀起了紛爭。除了現任妻子陳明外,沒有人認可遺囑內容。由于李強等人持有李宏的身份證和死亡證明,陳明想辦理繼承手續也辦不成。無奈之下,她只好將李強和小紅祖孫倆訴至翔安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遺囑有效并予以執行。 【對質】 祖孫雙雙上法庭 質疑遺囑為偽造 陳明在法庭上說,早在結婚前,李宏就曾經為了籌建公司向她借款40萬元,婚后她更放棄了年薪30萬元的待遇,專心照顧家庭,協助丈夫經營公司,因此公司股份留給她無可厚非。另外,位于翔安的房產本來就是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當然應該由她繼承。 李強反駁說,兒子成立公司時,和陳明還沒有交集,怎么可能向她借錢開公司呢?還有,翔安的房子主要是李宏出的錢,這里面有他姐夫和母親的出資,還有老家房子的拆遷補償款,總之和陳明說的夫妻買房不是一回事。 最重要的是,李強和小紅都對遺囑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這遺書要么是陳明偽造的,要么是她逼迫李宏寫的,反正肯定不是出于逝者本意。 【和解】 雙方各退一步 最終達成協議 開庭幾次,雙方始終是各執一詞,誰都不承認對方的說法。從2015年第一次開庭至今,這個案子已經持續了一年多。經過法官多次主持調解,近日,雙方終于各退一步,達成調解協議。翔安的房產歸陳明所有,而李宏公司的股權以及相應的35萬余元分紅則歸屬于李強和小紅。 李宏在遺囑中注明,若陳明要出售翔安的房產,要一次性替他向小紅支付15萬元撫養費。雖然陳明暫時沒有賣房的打算,但出于保障這一老一小生活的考慮,她還是答應拿出這筆撫養費,分兩期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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