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王更儒)何某只有3萬多元存款,卻一心想得到一輛售價8萬多元的二手車。離店前不經意的一瞥,讓他發覺有機可乘,幾天之后的一個晚上,他下手了,將這輛心儀的二手車偷走。近日,經湖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湖里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何某獲刑6年8個月。 爽快談好價格,卻遲遲不付款 2015年10月16日上午,在車管所旁邊的二手車市場,何某看中了一輛黑色豐田卡羅拉轎車。他與車行的工作人員砍價,砍到8萬多元。何某很滿意,說要一次性全額付款,當天下午就來辦手續。 其實,何某只有3萬多元存款,8萬多元遠遠超出了他的預算。離開店面時,他偶然發現車行卷閘門的鎖是壞的,而且看到工作人員把所有的車鑰匙都放在辦公桌上的一個盒子里。他頓時“心生一計”。 車行工作人員當天下午打電話約何某前來辦手續,何某找理由推脫,接下來的幾天同樣如此。2015年10月20日凌晨,何某獨自過來了,只不過是偷偷摸摸的。他用力拉開卷閘門,鉆入店內,找到了收納車鑰匙的小盒子。盒子里有十多把車鑰匙,他一把一把試過去,終于找到了卡羅拉的鑰匙,他立即將車子開走,離開前還將4臺筆記本電腦順走。擔心車子會被監控探頭拍到,何某不敢走大路,一直在村莊里繞小路,途中,他將裝鑰匙的小盒子丟了。 回家后,面對親友的詢問,何某謊稱自己花錢買了輛二手車。車子沒有掛牌,他花400元辦理了假車牌、假行駛證,他以為這樣便天衣無縫。 謊稱自己有病,被鑒定結果戳破 案發當日上午,車行老板張先生開店時,一眼就發現停在門口的待售二手車少了一輛,開門一看,店內的筆記本電腦也不見了。由于店里沒有安裝監控,他趕緊報警求助。 警方展開調查時,接待過何某的工作人員告訴民警,近期來看車的顧客當中,何某非常可疑,“他跟一般買車者不一樣,沒怎么仔細看就談價格。他說要全額付款,結果要交易的時候又不來了。而且,他是最后一個看這輛車的人。” 很快,民警找到了何某。意識到再也瞞不住了,他只好坦白了自己偷車的經過。經過價格評估,所盜竊的豐田轎車價值9萬余元。歸案后何某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偷車過程中,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司法鑒定結果顯示,何某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湖里區法院審理認為,何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8個月。何某不服判決,目前已提起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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