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彭怡郡)7月15日5時45分許,在湖濱東路東岳路口,一輛出租車被民警攔下。經過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顯示司機達到酒駕標準,駕駛人倪某坦白自己在前一晚喝了一杯白酒。 6時10分許,執勤人員又攔查到了一輛公交車,該駕駛人陳某酒精呼氣測試值為44mg/100ml。 民警對倪某、陳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其給予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鏈接】 廈門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司機辯稱是乘客酒氣“傳染” 宿醉駕駛出租車,司機辯稱是乘客酒氣“傳染”;認為空車無礙,公交司機一早酒駕上路。昨日,思明交警大隊在開展清晨酒駕整治行動時,查處2起營運車輛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公交車駕駛員陳某檢測結果達酒駕標準 昨日清晨5時至7時,思明交警大隊筼筜中隊在湖濱東路東岳路口開展酒后駕駛集中整治行動。 5時45分許,民警對一輛出租車駕駛人進行涉酒篩查,經呼氣檢測,民警發現司機倪某(男,51歲,河南周口人)呼氣中含有酒精成分。對此,倪某辯解稱是車上的三名乘客飲酒,對自己的酒測數值產生了影響。經詢問,三名乘客也承認確實喝過酒。為獲取準確的酒測數值,民警讓倪某下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測試,倪某的酒精含量為25.2mg/100ml,已達酒后駕車標準。之后,民警告知倪某,如對呼氣測試有異議,可進行驗血測試。倪某立即向民警坦白,前晚曾喝了一杯白酒。 另一起營運車輛酒駕,發生在6時10分許。執勤人員攔查了一部16路公交車,司機陳某(男,59歲,福建廈門人)。經查,陳某為廈門公交集團湖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車駕駛員,他承認前一晚曾喝了酒。陳某說,昨日一早,他將公交車從公司開出,到萬壽路的始發站發車,被攔下時公交車為空車。因陳某已涉及酒駕,民警聯系了公交公司負責人,將公交車開回。 目前,思明交警大隊對倪某、陳某給予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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