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 廈門創業扶持政策 A 創業場地補貼 自主創業扶持對象新創辦經營實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按其持續經營時間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創業場地補貼。第1—12個月、13—24個月、25—36個月的補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戶.月、400元/戶.月、300元/戶.月。 B 自主創業獎勵 自主創業扶持對象新創辦經營實體,正常經營1年以上,自開業之日起經營每滿一年給予3000元/戶的自主創業獎勵,但最長不超過3年。 C 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自主創業扶持對象新創辦經營實體,自開業之日起3年內新吸納本市戶籍人員就業12個月以上,每吸納1名給予2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D 創業項目獎勵 經市創業指導專家評審進入市級創業項目資源庫的創業項目,給予項目申報人2000元/個的入庫項目獎勵;市級創業項目資源庫中的創業項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另給予項目申報人5000元/個的優質項目獎勵,并向社會重點推介。 E 創業培訓補貼 “1+1群”創業入門培訓補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參加“1+1群”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培訓,考試合格的,給予培訓機構1000元/人的一次性創業入門培訓補貼,培訓補貼含100元/人的創業入門結業考核或職業技能鑒定費。 1.本市戶籍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應屆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農村富余勞動力、未就業轉業復退軍人; 2.駐廈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 3.來廈務工農村勞動者。 創業提高培訓補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參加創業提高培訓,考試合格的,給予培訓機構1500元/人的一次性創業提高培訓補貼,培訓補貼含150元/人的創業提高結業考核或職業技能鑒定費。 1.持有本市工商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人等; 2.已取得“1+1群”創業入門培訓合格證2年以上的學員; 3.員工達200人以上企業的本市戶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4.本市戶籍本科以上學歷人員。 自主創業扶持對象 是指在勞動年齡內、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下列人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農村富余勞動力; 3.未就業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職業院校畢業生; 4.未就業的復退軍人或駐廈部隊隨軍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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