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男子深夜毒癮發作,為籌集毒資竟持刀搶劫。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被告人李某因兩天內接連搶劫、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15年4月9日凌晨3點多,李某到思明區故宮路的一家便利店購買飲料時,毒癮正好發作,他看到收銀臺后面的桌上擺著現金。 當時是深夜,現場又只有一名女店員,于是,李某就產生了搶錢的念頭。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抵住女店員的腰部,威脅她交出所有財物。最終,李某一共劫得290元現金。 隔天中午,李某又翻墻進入前埔一所小學內,趁辦公室無人盜走了一個雙肩包。這個包內,除了手機、現金外,還有兩張銀行卡。令人意外的是,銀行卡的背面竟然寫著卡密碼,于是,李某又取走17600元。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