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過期不換證仍駕車,可視為無證駕駛,將被罰款甚至拘留 不同駕照有不同換證要求,本報邀請車管所民警講述換證步驟 駕駛證過期前,要及時辦理更換手續。 廈門晚報訊(文/圖記者 賴貴旺 制圖/劉哲姝)司機們,你們是否注意過自己的駕駛證已經超過有效期限?昨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獲悉,廈門目前有7979名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仍未辦理換證手續。民警提醒,不同的駕駛證有不同的換證要求。本報今日邀請車管所民警詳細講述換證步驟。 如果您持C類駕駛證 不需要年審,但要在有效期滿時換證 根據規定,持有準駕車型C照的駕駛證不需要年審,但要在有效期滿時換證。 駕駛人在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若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可換發十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在十年有效期內,若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可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 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如果您持A類、B類駕駛證 每個記分周期內有記錄,需到車管所辦理年審 車管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4日,廈門共有105304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駕駛證狀態顯示異常的有3386人,包括“逾期未審驗”1526人、“逾期未換證”1517人、“滿分未學習”343人。 在A類和B類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在每個記分周期內,駕駛人若有記分記錄,須在記分周期后的30天內,帶上駕駛證、身份證明,到市車管所辦理清分年審業務。除了審驗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外,駕駛人還要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法律法規學習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如果在本記分周期內沒有違法記分記錄,可以不用參加審驗,但校車駕駛人必須每年參加審驗。 |
相關閱讀:
- [ 07-07]男子睡前喝洋酒次日還開車載客 被吊銷駕駛證
- [ 07-06]廈警方公布上半年被終身禁駕名單 年齡最小僅25歲
- [ 06-17]7伙駕駛證“分販子”躲進小區攬活 1分賣兩三百元
- [ 06-03]沒帶駕照卻過于緊張 廈門一癮君子司機被臉色出賣
- [ 03-13]司機駕照被吊銷車輛未年檢 竟拿妻子駕照“認罰”
- [ 03-10]廈門違規駕校誘騙學員被查處 掏1萬元可直接拿證
- [ 03-10]網傳考駕照將新增科目五 廈門交警辟謠:這是謠言
- [ 01-26]去年廈門有19人被終生禁駕 其中年紀最小的僅16歲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