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拆除遮陽傘 并處200元罰款 “撐傘族”被馬巷交警中隊查處后,被要求現(xiàn)場拆除遮陽傘,并處以200元罰款,無牌無證的還面臨暫扣車輛的處罰。 部分司機對此表示不解,“太陽曬,不裝不行啊。”摩托車司機張師傅無奈地說。他說雖然知道不允許加裝遮陽傘,但如果不裝,大熱天實在太難受。遮陽傘在摩托車車行加裝,一把只需五六十元,用扳手和螺絲就能完成裝卸,過程很容易。在張師傅看來,裝了遮陽傘,開慢點就沒事。 “只要改變摩托車原狀,都屬于非法改裝,都是不允許的。”馬巷交警中隊中隊長藍躍財說,中隊一個月至少能抓一百多輛非法“撐傘”的摩托車。 【“撐傘”危害】 遮陽傘易發(fā)生斷裂 猶如尖刀隱患巨大 藍躍財說,在大風(fēng)天氣里,加裝遮陽傘的摩托車遇到氣流,就容易失去平衡。司機們裝的遮陽傘都比較劣質(zhì),一旦斷裂,就像一把尖刀,帶來巨大安全隱患。有些司機暫時把遮陽傘拆下,不銹鋼支架仍保留,一旦急剎車,臉部可能被刺傷。 加裝遮陽傘的車輛重心發(fā)生變化,操控難度增大,轉(zhuǎn)彎時容易摔倒,引發(fā)事故。有些司機為了更好地遮陽或避雨,總把傘往前壓得很低,視線受到極大的干擾,很難與周邊車輛保持車距,也很難看清交通標(biāo)志、紅綠燈、路面狀況等。 【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安裝遮陽傘的車輛都違反了這一規(guī)定。 我國《交通安全法》還規(guī)定,不得有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jié)構(gòu)、構(gòu)造或特征的行為,裝遮陽傘屬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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