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關于“有的鎮(街)、村(居)干部權錢交易”問題 一是嚴肅監督執紀。按照中央和省、市紀委的部署要求,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的重要任務,列入紀律審查的重點。加大對扶貧領域、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收和惠農等領域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檢查,全面排查清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年1-5月,立案查處鎮、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8件。 二是強化權力監督。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鎮(街)黨(工)委書記向區紀委全會進行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個人重要事項報告、黨政務公開等制度,完善村“兩委”班子議事制度和決策程序。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承包合同、村級工程建設等管理制度,從制度上規范村務管理,并將農村集體“三資”事項全部納入鎮(街)職能部門監管。 三是注重抓早抓小。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組織鎮(街)、村(居)黨員學習“兩項法規”,加強紀律教育,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建立鎮(街)、村(居)基層黨員干部談話提醒機制,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對近期查處的祥平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張燦強受賄等問題和新民鎮蔡宅村黨支部書記卓文世、村委會副主任卓賢元貪污問題等2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同時對今年省、市紀委通報的1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及時轉發,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認真組織傳達學習,引以為戒。 12.關于“惠民資金有的監管不到位”問題 一是組織全面清查。開展扶貧專項資金檢查,對我區2013-2015年度扶貧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涉及中央和省、市、區四級安排扶貧專項資金7849萬元。開展生豬退養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的自查自糾,堅決杜絕騙取補助資金行為。針對支農資金,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清理,對財務核算、賬務公開、業務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 二是完善監管機制。完善涉農項目管理機制,重新梳理生豬退養等涉農專項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流程,建立“業主組織、專家評審、紀委監督”評審驗收制度。改進資金發放管理方式,對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等補貼類資金,通過“一折通”或“一卡通”等方式,及時足額地兌現給農民,避免截留挪用。完善鎮、村級會計代理工作,規范高中國家助學金等惠農資金報賬程序,嚴格會計審核監督。加強惠民資金項目公示,通過網站、公開欄、宣傳手冊等及時公開惠民資金撥付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加大查處和教育力度。加大對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設置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和舉報獎勵金,廣泛發動群眾揭發舉報。實行“一案雙查”,層層傳導壓力。加強村干部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意識。 13.關于“集體資產資源有時被侵占,群眾反映基層黨員干部參與洗砂場謀利的問題較多”問題 一是開展綜合整治。區委責成相關部門聯合對基層黨員干部參與投資非法洗砂場問題進行嚴肅調查核實,教育引導黨員支持洗砂場整治工作,自覺主動退出。組織對全區砂場進行摸底排查,排查非法洗堆砂場104家。制定《關于開展非法洗砂排污專項整治方案》,結合小流域綜合治理,對流域范圍內44家洗堆砂場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對25家違法洗砂場予以停電處理,立案查處承運無證開采砂石土資源案件11件,查扣車輛11輛,罰款金額18948.2元,關停拆除洗砂場5家。對新城片區60家砂場,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環東海域砂場整治方案,有序推進砂場整治。 二是加強源頭監管。健全完善各鎮(街、場)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及相關規章制度。分三批組織對56個村(居)“三資”及村務進行清理規范,共清理確認村組經營管理集體土地8萬多畝,編印《陽光村務手冊》和《便民惠民手冊》分發給每家每戶,讓村民了解集體“三資”情況、實時監督。2017年將繼續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及村務清理規范工作,力爭2018年全面完成全區108個村(居)集體“三資”清理規范工作,實現陽光村務。 14.關于“基層黨員干部參與‘兩違’建設現象嚴重”問題 一是嚴肅調查處理。對7起基層黨員干部參與“兩違”建設的問題,認真開展調查核實,執法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對拒不履行的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法院已作出裁決3宗,執法部門將組織拆除。區紀委對參與違建的7名黨員予以黨紀處理。 二是開展專項整治。組織全區各單位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兩違”情況自查自糾。逐一排查三年來新增“兩違”案件,全面摸清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參與“兩違”建設問題,對基層監管人員利用“兩違”監管職便收受賄賂現象,堅決查處,決不姑息。制定《廈門市同安區違法占地建設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鼓勵廣大群眾揭發黨員或公職人員參與“兩違”建設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是堅持疏堵結合。認真落實“兩違”工作網格化管理、聯合巡查防控、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政法、國土、工商、供水、供電等部門溝通協調聯動,綜合整治“兩違”建設,堅決遏制“兩違”建設行為的發生。同時,引導村(居)集體用地轉型發展,探索村(居)集體發展用地的開發建設模式;進一步理順審批流程,修訂完善《同安區個人住宅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將村(居)受理個人建房申請統一由鎮(街)便民中心受理,提升個人建房審批效率,充分保障廣大群眾住房權益,從源頭上防控“兩違”建設行為。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5.關于“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公車私用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開展調查處理。對同安第一實驗小學曾彩虹等6名教師到杭州市參加教學交流活動期間到西湖免費景區游玩問題,鑒于沒有報銷景區門票及相關費用,情節輕微,但造成一定影響,對這6名教師和學校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對區人大駕駛員李明公車私用問題,經調查屬實,用人單位湖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已將李明辭退。 二是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開展對各級各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監督檢查。重申加強我區“三公”經費管理工作,要求各鎮(街)及區直各相關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區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國內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 三是提升監督實效。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深入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元旦、春節、清明和五一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監督檢查,今年以來共組織開展明察暗訪17次。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今年以來在全區范圍內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達到通報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16.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一是開展整改問責。對區教育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超范圍發放教師節慰問金問題,經調查核實后,責令收回超范圍發放的慰問金3.055萬元,對區教育局局長給予誡勉談話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對區政協開會發伙食補貼問題,區政協立即清退了2012年至2015年為參加政協常委會議的公職人員發放的伙食補貼2.505萬元,并明確今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禁為公職人員發放補貼,暫停發放委員活動履職補貼。 二是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嚴肅紀律加強津補貼管理的通知》(廈府辦〔2015〕25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印發《關于規范津補貼報銷業務附件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工會經費報賬業務附件的通知》,召開全區規范津補貼和工會經費工作會,重申全國總工會“八不準”和市總工會六條建議并明確應注意事項,進一步規范經費開支項目,明確工作要求,重申禁令底線。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規范津補貼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在全區開展2016年度財政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活動支出與津補貼規范情況,并延伸檢查至2013年7月,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津補貼規定的行為。同時,加大對工會經費使用的檢查指導力度,在全區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嚴肅整改存在問題。 17.關于“清理辦公用房不夠徹底”問題 一是迅速督促整改。區水利局下屬單位領導已全部采取合并辦公方式,騰出多余辦公用房;同安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辦公室采取隔斷方式,與其他人員合并辦公,4位副校長集體合并辦公;同安工業集中區管委會領導采取集中辦公,確保按規范要求落實辦公用房整改。同時,區監察局對區政府辦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立即對全區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理整改。 二是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全區各單位嚴格對照《廈門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標準(2014版)》、《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對全市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進行檢查的情況通報》等文件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并明確要求人均使用面積超標在2平方米以上的單位,應采取合并辦公方式,不得使用隔斷、挖門、增設櫥柜等方式,避免二次浪費。目前,已對全區103個機關事業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發放整改通知書54份,關閉辦公用房27間1273平方米,關閉服務用房18間712平方米,騰退辦公用房(含服務用房)23間1285平方米。 三是強化通報曝光。對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建財因下屬4個單位負責人辦公用房超標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進行責任追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曝光。 18.關于“公車管理配置存在漏洞”問題 一是迅速抓好整改。工業區管委辦占用星火公司車輛問題,屬于區國投集團下屬星火公司和同集公司兩個子公司車輛未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問題,已及時督促辦理了相關移交手續。區城管委辦長期占用區建發公司閩DG6285車輛,已于2015年3月移交退還區建發公司,并辦理移交等相關手續。全區7位領導干部配備越野車的問題,已責令進行整改,各相關單位已將該類公務用車全部改為單位一般公務用車,不再配備給單位領導使用。 二是全面自查整改。督促全區各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規定,開展自查整改。加大公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的宣傳力度,對全區公務車輛配備使用情況逐一摸排,并加大檢查力度,緊盯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點,深入全區各鎮(街、場)、各機關事業單位,對公車使用、停放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下一步將結合公車改革,對全區公務車輛加以規范管理。 (三)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9.關于“超編制、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 我區在全區總職數、總編制未超的前提下(全區總編制目前空編50名),針對區文明辦、區經信局、區衛計局等10家單位超編干部22名和3個單位超配正處級領導干部3名、3個單位超配副處級領導干部3名、1個單位超配正處級非領導干部1名等問題,通過組織調配、機構改革、優化結構等措施,超職數配備7名處級干部問題已整改到位,超編制問題已消化15名,余下7名因機構改革原因出現的超編制問題將于今年內整改落實到位。 20.關于“隨意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問題 對不是以掛職形式直接任命而隨意設置鎮長助理、主任助理、院長助理等崗位的問題,結合鎮級領導班子換屆工作,嚴格執行干部工作有關政策,把鎮(街)的鎮長助理及主任助理作為掛職崗位,選派缺乏兩個崗位經歷的干部到鎮(街)一線掛職鍛煉。對隨意確定鄉鎮領導干部職級問題,2016年4月市組織部門已核定鄉鎮可以設置非領導職務,對于鎮(街)領導干部的職級確定或晉升,已通過安排非領導職務予以妥善解決。對隨意提高干部職級的問題,已將2名年齡較大定為正處級的干部,交流回區直部門任調研員。今后,將根據縣以下機關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嚴格按照政策予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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