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對廈門市同安區開展了巡視,并于2016年4月1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緊抓實整改工作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向我區反饋巡視意見后,區委和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高度重視,迅速部署落實整改工作,對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要求,誠懇接受,深刻反思,即知即改,始終堅持以高的標準、嚴的要求、實的作風,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1.統一思想認識,提升行動自覺。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的當天下午,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立即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對待,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巡視工作是政治巡視,既是對同安區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的一次精準把脈會診和方向指引,又是對全區各級黨員干部的一次政治體檢和廉政教育;把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從講政治高度和推動全區發展出發,真抓嚴改,立說立改,舉一反三,切實運用好巡視成果;進一步提升“四種意識”,不斷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把整改工作抓嚴抓實抓細。目前,23項整改內容中16項已完成,4項基本完成,3項將于今年內整改到位。
2.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區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成立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時任區委副書記、區長黃燕添任第一副組長,區委副書記王雪敏任常務副組長,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洪朝墻和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王秀珠任副組長。區委先后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動員部署、親自組織協調、親自督辦問題整改。2016年4月14日以來,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多次主持專題會,協調整改工作,督促整改進度。2016年4月28日和5月18日,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聽取整改工作的進展情況匯報,強調要高標準、嚴要求,完成整改任務。2016年5月30日,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主持召開專題會,研究巡視整改情況報告,要求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整改情況材料上報,同時要持續推動后續整改工作。時任區委副書記、區長黃燕添也主持召開區政府專題會,對整改工作作出明確部署,提出具體要求。其他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職責分工范圍內的整改工作,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對照整改任務,各負其責,抓好整改,形成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3.細化責任分工,督促落實到位。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區委對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及時進行通報,4月18日印發《中共同安區委關于做好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工作臺賬,明確各項整改任務總負責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和完成時限等,確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同時成立整改工作督導組,分5個小組深入有關責任單位、配合單位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推動整改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4.堅持問題導向,嚴肅追究問責。區委把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重點關注和群眾意見反映集中的問題,包括落實“兩個責任”、查處重大復雜案件、加大“兩違”打擊力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干部管理等問題,作為整改工作重點,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逐項落實整改措施,逐個解決問題,持續全面推動整改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懲治腐敗,集中力量做好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調查核實工作。整改過程中,對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嚴肅問責追責,共問責追責66人,其中25人被立案調查。問責人數中,處理直接責任人51人,責任追究15人。
5.鞏固整改成果,借力推動發展。區委堅持“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把整改工作與當前的重點項目推進及區鎮集中換屆、“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加大懲治腐敗和教育警示力度,積極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并通過問題整改樹立新風,振奮精神,把整改成果轉化為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的動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相互促進,助力“富美同安”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整改落實情況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向我區反饋了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三個方面問題。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于“重視不夠,未及時上報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問題
一是及時整改。針對未及時向上級書面報告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問題,已主動對接市委、市紀委,及時進行整改,書面報告落實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告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是強化責任。對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進行調整,由區委書記任領導小組組長,區紀委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到位和部門溝通對接順暢。主動加強與市委、市紀委和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對接聯系,確保按時報送各項有關材料。
三是完善機制。建立定期溝通匯報機制,堅持每年定期向市委、市紀委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對照“五抓五看”要求,細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清單,制定出臺《關于深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細則》、《同安區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清單》等文件。
2.關于“對黨員黨風廉政問題監管不到位,壓力傳導層層減弱”問題
一是強化壓力傳導。區委中心組開設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學習專題,區直部門實行“靈活派、重點駐”巡察工作機制。近期,首輪向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問題突出的區行政執法局派出巡察組進行巡察。進一步完善基層黨(工)委書記向區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并接受評議制度,切實抓好對各黨(工)委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
二是加強廉政教育。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活動,定期通報曝光典型案例,結合“兩學一做”教育活動,利用“干部周末學堂”、區紀委巡回宣講團等平臺,邀請相關專家教授開展專題輔導講座,推動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學習貫徹好“兩項法規”,形成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的良好風尚。注重加強對新提任、轉任干部的廉潔從政專題教育。
三是創新工作制度。制定《同安區“清風銀城·書記面對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制度》,建立區委書記與區紀委書記、區委書記與各基層黨(工)委書記“面對面”等工作平臺,定期研究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確保“兩個責任”有效銜接,壓力有效傳導。建立常態化談話提醒制度,每季度由區委書記和區紀委書記對各黨(工)委書記集體約談,指導基層切實有效開展各項工作,增強黨(工)委書記“第一責任人”意識,層層傳導壓力。
3.關于“保障和支持紀委履職不夠有力,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空缺、干部充實配備不到位”問題
一是配齊領導班子。針對巡視反饋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空缺問題,區委高度重視,多次開會研究,配齊配強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2016年2-4月,提任區紀委副書記1名,區紀委常委1名,考察推薦擬新進班子人選1名,統籌調劑1個副處級非領導職數作為巡察組專用職數給區紀委,使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年齡、結構更加優化。
二是充實干部隊伍。支持區紀委監察局從檢察院、公安分局、鄉鎮等部門選調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強、業務能力專的干部到機關工作,充實紀檢監察隊伍。今年以來,已從鄉鎮紀委調入2名80后年輕干部,目前正在辦理1名具有紀律審查工作經驗的公安干警的調入手續。
三是支持紀委履職。依托“清風銀城·書記面對面”工作機制和專題會平臺,區委經常聽取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匯報,特別是黨風政風監督、信訪形勢、抓早抓小以及紀律審查等方面情況。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多次在有關調查報告和匯報材料中批示,及時研究解決紀律審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復雜問題,有力保障紀委履行監督責任。
4.關于“‘三轉’尚未完全到位,主業主責不夠突出”問題
一是完成內設機構調整。撤銷執法監察室,將原有的黨風廉政建設室、糾風辦、執法監察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增設第二紀檢監察室。調整后,區紀委監察局機關設置內設機構6個,并重新明確職責定位,其中執紀監督部門占機構總數83%,執紀監督一線力量占機關干部總數86%,增強了執紀監督力量。
二是突出主責主業。制定出臺《同安區基層紀(工)委監督責任工作清單》,把監督責任工作細化量化為6類34項具體職責,為各基層紀(工)委履行監督責任提供“工作指南”。開展紀(工)委書記分工情況專項清理,逐一約談各黨(工)委書記,強調“三轉”工作要求,確保紀(工)委書記不再分管財務、行政后勤、基建等管錢、管物、管項目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責任田”上。2016年5月鎮紀委換屆后,各鎮(街)紀(工)委書記已不再兼任其他職務,不再分管紀檢監察業務以外的工作。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實行干部動態管理,形成“一盤棋”工作格局,堅持定期抽調部分業務骨干到不同崗位學習練兵,培養干部一專多能。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以文件目錄化、工作臺賬化為抓手,實行業務工作精細化管理,推進工作高效開展。打造“學習型隊伍”,抽調20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輪流到委局機關跟班學習,全面參與機關監督執紀和信息調研等業務工作,提升基層干部能力素質,推動落實“三轉”要求。
5.關于“紀律審查有待加強,2014年查處大要案較少”問題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在堅持抓早抓小、積極做好談話函詢的同時,持續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緊緊抓住監督執紀問責的關鍵,對頂風違紀,不收手、不收斂,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嚴肅查處。2015年立案72件,其中大要案13件,同比增長92.31%,移送司法機關9件9人。今年1-5月,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新立案26件,其中大要案10件,占立案數38.46%,位列全市各區第二名;移送司法機關2人。嚴肅查處了祥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張燦強、區行政執法局新民中隊干部葉愛勇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加大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的初核力度。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移交反映區管處級領導干部37件信訪件,已全部進行調查核實,黨紀處理4件4人。通過認真分析排查問題線索,對發現的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或輕微違紀問題,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及時通過談話、函詢等方式加強教育提醒。
6.關于“‘一案雙查’落實不夠好”問題
一是加大“一案雙查”力度。2015年實行“一案雙查”3件4人,針對五顯鎮軍村村“兩委”干部共同貪污惠農補助資金案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時任副鎮長陳慶祝和區農業局科教信息中心主任陳水用啟動“一案雙查”,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016年1-5月實行“一案雙查”2件4人,針對市第三醫院違規為黨員發放福利費案件,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院黨委書記和院長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和誡勉談話,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院紀委書記給予誡勉談話。
二是實行“一案雙查”通報制度。對“一案雙查”案件認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領導干部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職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嚴肅通報,達到處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2015年對五顯鎮軍村村“兩委”干部共同貪污惠農補助資金案件實行“一案雙查”,并在全區進行通報,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是開展“一案一整改”。2015年,針對查處區農林局發生多起公車私用問題,開展案后整改,區紀委向區農林局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認真落實整改工作。
7.關于“信訪舉報居高不下”問題
一是加強信訪舉報受理工作。對訴求類、涉法涉訴等“業務外”信訪事項,積極引導信訪舉報人依法依規終結信訪舉報事項,解決“業務外”信訪件比重大的問題。繼續開展村(居)“三資”清理工作,實行“陽光村務”工程,從源頭上解決村(居)信訪突出問題。加大信訪反饋力度,積極探索推行信訪舉報工作辦事公開制度,邀請信訪人參與信訪辦理,公開辦信,取得信訪人信任,解決重復訪、纏訪等問題。
二是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建立信訪聯席會制度,定期集中對信訪問題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意見,提高信訪件處置效率。堅持信訪舉報件辦理“零暫存”,實行領導包案、專人負責、信訪約談、信訪監督、交辦督辦等多種辦信方式,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著落。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移交的196件信訪件,區紀委組織力量,集中時間進行調查核實,已全部辦結。
三是形成上下聯動辦信格局。堅持實行區領導每月5日到鎮(街)接訪制度,加強信訪問題交辦督辦,提高基層辦信質量,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定期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分析,以呈閱件、專報件形式報送區委主要領導,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四是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區委堅持把處理好舊城改造和大開發大建設中遺留問題作為民生工作來抓,抽調骨干力量組成專門機構,梳理涉及房地產開發建設遺留難題,明確“大興商城”、“檸檬宿”和“荷蘭小鎮”等六個遺留項目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律師,建立一案一議、部門聯動和例會研究決策等機制。全面摸排信訪積案,建立動態臺賬,抓住關鍵節點多方協商,組織召開項目專題工作會71次,與開發商約談見面27場次。目前,擱置十幾年的部分遺留難題得到有效破解,整體工作順利推進,有效化解群眾信訪問題。
8.關于“部分工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問題
一是組織核查。對新安路、祥平西路、西橋路等路面和立面改造項目以及區政府舊址改造項目進行核查,新安路等路面和立面改造項目是列入廈門市城市道路景觀綜合整治計劃、區政府舊址改造項目是區委區政府為了回應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群眾的意見建議,傳承和保護同安千年歷史文化,均為創建文明城區和為民辦實事項目,要求限期完成。經區政府研究,同意采用分標段招標或邀標方式由區建設局組織實施。
二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對2013年以來區建設系統財政投融資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今年以來,區建設系統財政投融資項目共14個,其中200萬元以上項目11個,200萬元以下項目3個,已公開招投標2個,其余未招投標的項目將按招投標相關規定執行。
三是進一步規范工程招投標。加強項目生成等前期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明確要求全區范圍內各級政府投融資占50%以上(含50%)的工程項目,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規定進行招投標。同時,進一步規范市級招標限額以下工程招標工作,明確要求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除涉及施工安全,業主有特定要求的以外,原則上不對施工企業提出資質專業類別要求。
9.關于“‘兩違’清理整治不嚴、執法工作人員違紀違法多發易發”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問責。巡視期間,我區嚴肅查處了祥平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張燦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違法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和違反生活紀律等問題,予以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近期,查處了區行政執法局新民執法中隊干部葉愛勇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問題,并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新民中隊中隊長給予誡勉談話。
二是開展重點巡察。區紀委監察局派出巡察組,對區行政執法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重點巡察,通過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實地察訪、受理舉報等方式,著力發現區行政執法局在履行主體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依法有效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督促區執法系統在黨風廉政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執法業務工作等方面進一步整改提升,推動全區“兩違”整治取得更大實效。
三是加強隊伍管理。強化執法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增強紀律意識,提高依法辦案能力。制定《同安區查處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網格化管理暫行辦法》和《廈門市同安區違法占地建設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檢查,切實解決在查處“兩違”及市容管理等方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加大對依法行政的監督力度,強化制度約束力。
四是加大整治力度。在全區開展“百日攻堅”行動,今年以來已立案查處“兩違”案件593宗,組織拆除行動162次,出動12361人次,拆除“兩違”建筑498宗,拆除面積272017.5平方米,騰出土地面積356952.4平方米。成立督查組,重點對黨員和公職人員參與違建等情況進行督查。目前,已下發28件督查件,對119宗“兩違”案件查處情況進行督辦。
10.關于“征地拆遷存在內外勾結騙取補償款”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加大對征地拆遷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交辦的39件反映征地拆遷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目前已核實39件,反映問題屬實9件,黨紀立案2人,批評教育7人,形成有力震懾。
二是完善機制。針對有的土地房屋征收行為還不夠規范、制度還不夠健全,出現個別虛報冒領、內外勾結騙取補償款等問題,出臺房屋征收補償監管互動機制、房屋征收區鎮(街)財政內部審核工作意見、青苗及地上物補償鎮(街)內部審核機制等文件。健全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監管機制,完善青苗及地上物現場丈量測繪和六方確認以及補償協議初審、復審工作流程,建立青苗及地上物補償項目圖像資料庫,加大網站、公開欄等多平臺公示監督力度,設立舉報電話,開展抽查核實,防范違法違規補償行為,實現陽光征收。
三是加強教育。組織開展主題教育和專題培訓,增強基層黨員干部廉潔履職意識。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組織負責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參觀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觀看典型案例、學習反腐倡廉政策法規,正反結合、以案明紀,時刻繃緊廉潔從政這根弦,做到警鐘長鳴。
11.關于“有的鎮(街)、村(居)干部權錢交易”問題
一是嚴肅監督執紀。按照中央和省、市紀委的部署要求,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的重要任務,列入紀律審查的重點。加大對扶貧領域、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收和惠農等領域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檢查,全面排查清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年1-5月,立案查處鎮、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8件。
二是強化權力監督。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鎮(街)黨(工)委書記向區紀委全會進行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個人重要事項報告、黨政務公開等制度,完善村“兩委”班子議事制度和決策程序。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承包合同、村級工程建設等管理制度,從制度上規范村務管理,并將農村集體“三資”事項全部納入鎮(街)職能部門監管。
三是注重抓早抓小。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組織鎮(街)、村(居)黨員學習“兩項法規”,加強紀律教育,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建立鎮(街)、村(居)基層黨員干部談話提醒機制,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對近期查處的祥平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張燦強受賄等問題和新民鎮蔡宅村黨支部書記卓文世、村委會副主任卓賢元貪污問題等2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同時對今年省、市紀委通報的1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及時轉發,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認真組織傳達學習,引以為戒。
12.關于“惠民資金有的監管不到位”問題
一是組織全面清查。開展扶貧專項資金檢查,對我區2013-2015年度扶貧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涉及中央和省、市、區四級安排扶貧專項資金7849萬元。開展生豬退養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的自查自糾,堅決杜絕騙取補助資金行為。針對支農資金,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清理,對財務核算、賬務公開、業務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
二是完善監管機制。完善涉農項目管理機制,重新梳理生豬退養等涉農專項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流程,建立“業主組織、專家評審、紀委監督”評審驗收制度。改進資金發放管理方式,對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等補貼類資金,通過“一折通”或“一卡通”等方式,及時足額地兌現給農民,避免截留挪用。完善鎮、村級會計代理工作,規范高中國家助學金等惠農資金報賬程序,嚴格會計審核監督。加強惠民資金項目公示,通過網站、公開欄、宣傳手冊等及時公開惠民資金撥付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加大查處和教育力度。加大對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設置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和舉報獎勵金,廣泛發動群眾揭發舉報。實行“一案雙查”,層層傳導壓力。加強村干部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意識。
13.關于“集體資產資源有時被侵占,群眾反映基層黨員干部參與洗砂場謀利的問題較多”問題
一是開展綜合整治。區委責成相關部門聯合對基層黨員干部參與投資非法洗砂場問題進行嚴肅調查核實,教育引導黨員支持洗砂場整治工作,自覺主動退出。組織對全區砂場進行摸底排查,排查非法洗堆砂場104家。制定《關于開展非法洗砂排污專項整治方案》,結合小流域綜合治理,對流域范圍內44家洗堆砂場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對25家違法洗砂場予以停電處理,立案查處承運無證開采砂石土資源案件11件,查扣車輛11輛,罰款金額18948.2元,關停拆除洗砂場5家。對新城片區60家砂場,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環東海域砂場整治方案,有序推進砂場整治。
二是加強源頭監管。健全完善各鎮(街、場)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及相關規章制度。分三批組織對56個村(居)“三資”及村務進行清理規范,共清理確認村組經營管理集體土地8萬多畝,編印《陽光村務手冊》和《便民惠民手冊》分發給每家每戶,讓村民了解集體“三資”情況、實時監督。2017年將繼續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及村務清理規范工作,力爭2018年全面完成全區108個村(居)集體“三資”清理規范工作,實現陽光村務。
14.關于“基層黨員干部參與‘兩違’建設現象嚴重”問題
一是嚴肅調查處理。對7起基層黨員干部參與“兩違”建設的問題,認真開展調查核實,執法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對拒不履行的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法院已作出裁決3宗,執法部門將組織拆除。區紀委對參與違建的7名黨員予以黨紀處理。
二是開展專項整治。組織全區各單位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兩違”情況自查自糾。逐一排查三年來新增“兩違”案件,全面摸清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參與“兩違”建設問題,對基層監管人員利用“兩違”監管職便收受賄賂現象,堅決查處,決不姑息。制定《廈門市同安區違法占地建設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鼓勵廣大群眾揭發黨員或公職人員參與“兩違”建設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是堅持疏堵結合。認真落實“兩違”工作網格化管理、聯合巡查防控、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政法、國土、工商、供水、供電等部門溝通協調聯動,綜合整治“兩違”建設,堅決遏制“兩違”建設行為的發生。同時,引導村(居)集體用地轉型發展,探索村(居)集體發展用地的開發建設模式;進一步理順審批流程,修訂完善《同安區個人住宅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將村(居)受理個人建房申請統一由鎮(街)便民中心受理,提升個人建房審批效率,充分保障廣大群眾住房權益,從源頭上防控“兩違”建設行為。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5.關于“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公車私用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開展調查處理。對同安第一實驗小學曾彩虹等6名教師到杭州市參加教學交流活動期間到西湖免費景區游玩問題,鑒于沒有報銷景區門票及相關費用,情節輕微,但造成一定影響,對這6名教師和學校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對區人大駕駛員李明公車私用問題,經調查屬實,用人單位湖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已將李明辭退。
二是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開展對各級各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監督檢查。重申加強我區“三公”經費管理工作,要求各鎮(街)及區直各相關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區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國內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
三是提升監督實效。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深入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元旦、春節、清明和五一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監督檢查,今年以來共組織開展明察暗訪17次。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今年以來在全區范圍內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達到通報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16.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一是開展整改問責。對區教育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超范圍發放教師節慰問金問題,經調查核實后,責令收回超范圍發放的慰問金3.055萬元,對區教育局局長給予誡勉談話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對區政協開會發伙食補貼問題,區政協立即清退了2012年至2015年為參加政協常委會議的公職人員發放的伙食補貼2.505萬元,并明確今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禁為公職人員發放補貼,暫停發放委員活動履職補貼。
二是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行《關于嚴肅紀律加強津補貼管理的通知》(廈府辦〔2015〕25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印發《關于規范津補貼報銷業務附件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工會經費報賬業務附件的通知》,召開全區規范津補貼和工會經費工作會,重申全國總工會“八不準”和市總工會六條建議并明確應注意事項,進一步規范經費開支項目,明確工作要求,重申禁令底線。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規范津補貼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在全區開展2016年度財政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活動支出與津補貼規范情況,并延伸檢查至2013年7月,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津補貼規定的行為。同時,加大對工會經費使用的檢查指導力度,在全區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嚴肅整改存在問題。
17.關于“清理辦公用房不夠徹底”問題
一是迅速督促整改。區水利局下屬單位領導已全部采取合并辦公方式,騰出多余辦公用房;同安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辦公室采取隔斷方式,與其他人員合并辦公,4位副校長集體合并辦公;同安工業集中區管委會領導采取集中辦公,確保按規范要求落實辦公用房整改。同時,區監察局對區政府辦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立即對全區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理整改。
二是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全區各單位嚴格對照《廈門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標準(2014版)》、《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對全市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進行檢查的情況通報》等文件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并明確要求人均使用面積超標在2平方米以上的單位,應采取合并辦公方式,不得使用隔斷、挖門、增設櫥柜等方式,避免二次浪費。目前,已對全區103個機關事業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發放整改通知書54份,關閉辦公用房27間1273平方米,關閉服務用房18間712平方米,騰退辦公用房(含服務用房)23間1285平方米。
三是強化通報曝光。對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建財因下屬4個單位負責人辦公用房超標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進行責任追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曝光。
18.關于“公車管理配置存在漏洞”問題
一是迅速抓好整改。工業區管委辦占用星火公司車輛問題,屬于區國投集團下屬星火公司和同集公司兩個子公司車輛未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問題,已及時督促辦理了相關移交手續。區城管委辦長期占用區建發公司閩DG6285車輛,已于2015年3月移交退還區建發公司,并辦理移交等相關手續。全區7位領導干部配備越野車的問題,已責令進行整改,各相關單位已將該類公務用車全部改為單位一般公務用車,不再配備給單位領導使用。
二是全面自查整改。督促全區各相關單位嚴格遵守《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規定,開展自查整改。加大公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的宣傳力度,對全區公務車輛配備使用情況逐一摸排,并加大檢查力度,緊盯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點,深入全區各鎮(街、場)、各機關事業單位,對公車使用、停放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下一步將結合公車改革,對全區公務車輛加以規范管理。
(三)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9.關于“超編制、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
我區在全區總職數、總編制未超的前提下(全區總編制目前空編50名),針對區文明辦、區經信局、區衛計局等10家單位超編干部22名和3個單位超配正處級領導干部3名、3個單位超配副處級領導干部3名、1個單位超配正處級非領導干部1名等問題,通過組織調配、機構改革、優化結構等措施,超職數配備7名處級干部問題已整改到位,超編制問題已消化15名,余下7名因機構改革原因出現的超編制問題將于今年內整改落實到位。
20.關于“隨意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問題
對不是以掛職形式直接任命而隨意設置鎮長助理、主任助理、院長助理等崗位的問題,結合鎮級領導班子換屆工作,嚴格執行干部工作有關政策,把鎮(街)的鎮長助理及主任助理作為掛職崗位,選派缺乏兩個崗位經歷的干部到鎮(街)一線掛職鍛煉。對隨意確定鄉鎮領導干部職級問題,2016年4月市組織部門已核定鄉鎮可以設置非領導職務,對于鎮(街)領導干部的職級確定或晉升,已通過安排非領導職務予以妥善解決。對隨意提高干部職級的問題,已將2名年齡較大定為正處級的干部,交流回區直部門任調研員。今后,將根據縣以下機關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嚴格按照政策予以執行。
21.關于“部分領導干部的任命沒有按程序運作”問題
嚴格落實全委會票決干部制度,按照區委《關于對鎮、街黨政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實行全委會表決的暫行規定》的要求,今年5月對擬任的5名鎮黨政正職領導以及4名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進行全委會票決。同時,啟動掛職干部“雙百計劃”,5年內選派不少于200名干部參與區內部門、鎮街之間的相互掛職,有效解決一些干部提拔沒有兩個崗位任職經歷的問題。
22.關于“干部使用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對區老干局原局長提前退休免職后仍履行區老干局法人代表職責的問題,區委研究考核新任局長人選,目前新任局長已經到位。對區水土辦主任長期借調到區水利局辦公室工作的問題,目前該同志已回區水土辦主持工作。對因家屬違紀違法問題不適合現任崗位的個別領導,區委結合2016年鎮級領導班子換屆和部分區直空缺職位干部的調配,進行適當調整。今后,在干部使用管理上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23.關于“黨員預審不夠認真,黨費收繳比較隨意”問題
區委清醒地認識到這是重視黨建不夠、管黨治黨不嚴問題,暴露出有些黨員干部黨性觀念淡漠、黨員意識不強,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修訂完善《同安區發展黨員工作參考范本》并下發至各基層黨組織,進一步規范黨員發展程序,嚴把“入口關”,確保發展黨員質量;下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黨費相關規定,要求各黨(工)委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確保黨費按時足額上繳,強化黨員黨章黨紀意識。加強業務培訓,舉辦新任組工干部和基層黨務工作者專題培訓班,提升黨務工作業務能力。結合“兩學一做”督查工作,組織督查組深入各基層黨(工)委,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及發展黨員預審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四)省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辦理方面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向我區移交信訪件340件,其中檢控類信訪件196件。根據分類,區紀委和信訪局分別建立了專門臺賬,指定領導和專人負責,認真組織調查核實。截至目前,340件均已辦結。其中,檢控類196件信訪件中,重復信訪件和本區管轄外信訪件10件,初信初訪186件。屬實和部分屬實46件(其中屬實31件,部分屬實15件),給予黨紀處分12件13人,黨紀立案6件7人,擬黨紀立案2件2人,誡勉談話4件14人,批評教育14件16人,糾正整改8件8人;失實了結140件。
另外,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向區委移交反映有關個別領導干部問題,共涉及5名區級領導干部(其中3名已退休)和12名處(科)級干部,均已辦結。12名處(科)級干部問題,其中給予黨紀處分2件2人,黨紀立案3件3人,擬黨紀立案2件2人。5名區級領導干部問題,其中黨紀立案免予處分1件1人,其余4人由時任區委書記黃國彬于今年5月28日分別給予廉政談話提醒。
三、鞏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經過前一階段努力,我區整改工作已取得較好的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還有一些領域整改成效離省委要求、與干部群眾期待還有差距。下一步,我們將嚴格對照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反饋意見,堅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實工作,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推動發展。
一是著力壓實“兩個責任”。加強對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落實《“清風銀城·書記面對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制度》,從區委自身建設抓起,以上率下做示范,層層傳導壓力,推動“五抓五看”落實到位,牽好黨風廉政建設“牛鼻子”。細化《關于深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細則》,督促全區各級黨(工)委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堅決實行“一案雙查”,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二要持續深化整改成果。以敬終如始的態度持續抓好存在問題的后續整改,確保取得實效。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蹤督查,確保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事項,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務求實效。加快立案審查與結案節奏。
三是構建長效工作機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結合同安實際,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努力實現整改工作常態化、整改效果長效化。完善“靈活派、重點駐”巡察機制,在對區直部門開展巡察工作的基礎上,向鎮(街)延伸。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方面,嚴格按照省、市的相關規定進行招投標,加強市級招標限額以下工程招投標管理,堅決杜絕“人情標”、“交易標”等違法違規現象發生。在“兩違”整治方面,從制度、源頭上入手,加大管控打擊力度,堅決查處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參與“兩違”建設或參與洗砂場投資經營的違紀違法行為,實現“兩違”整治零死角零遺漏零增長。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完善常態化督查機制,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單位,做到監督檢查全覆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制度,堅持一經查實,一律予以曝光,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在干部管理方面,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完善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健全完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從嚴管理干部常態化、規范化。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92-7310367;郵政信箱:廈門市同安區銀湖中路1號同安區紀委信訪室,郵政編碼:361100;電子郵箱:taqjwdfs@126.com。
中共廈門市同安區委
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