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關于“代建項目違規確定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問題 一是認真核查。對國企代建的項目設計、施工、監理情況進行排查,國投公司代建的48個項目多為民生項目,時間緊、任務重,為保證項目如期完工,18個項目以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等方式,直接確定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安溪湖里工業園項目按工程屬地管理原則,由安溪縣確定招投標方式,根據2014年5月13日安溪縣長辦公會議精神,由天地公司采取公開邀標方式確定施工、監理單位。 二是健全機制。指導國企針對委托流程存在的漏洞,研究制訂《工程采購管理制度》,嚴格規定采購組織、流程、預選承包商的建立、項目承包商的確定等相關內容。加強與安溪縣住建、國土、發改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盡量壓縮審批時間,優化審批流程,盡快完成項目建設相關手續。同時明確今后安溪湖里工業園項目的建設資金使用計劃必須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 11.關于“區屬國企違規引入房屋拆遷合作單位”問題 一是全面開展自查。2009年,區國投公司下屬公司廈門禾豐拆遷工程有限公司由于開展拆遷業務不足一年,又面臨多個急重項目同時開工,人員急缺,經驗不足,為確保工程進度,經國投公司董事會批復,禾豐拆遷公司經營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引入三家廈門市征遷行業協會會員單位開展勞務協作。2012-2015年,與三家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勞務協作協議共16個。 二是認真完成整改。已簽訂勞務協作協議的,于今年5月底前由國投公司發出提前終止、解除勞務協作協議書通知,全部提前終止。對今年新下達的征遷項目,為保證項目的進度,將以“購買服務”的形式逐步解決項目時間緊、任務重、人手不足的問題。 三是加強建章立制。指導區屬國企出臺《規范征地拆遷項目中涉及丈量測繪企業評估辦法》、《規范征地拆遷項目中涉及公告、安置房產權辦理、國有資產回收與拍賣操作辦法》、《項目征收測算標準方案》等文件,全面規范征收程序,督促區屬國企在房屋拆遷工作中依法依規完成拆遷,避免產生類似問題。 12.關于“部分扶持私企的資金安排不符合規定”問題 一是全面梳理自查。組織區財政局、發改局等相關責任單位自查清理2011-2015年企業扶持獎勵資金情況,查明巡視組指出的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范圍安排的資金詳情。2011-2015年期間,為推動招商引資,引入優質企業,提升產業結構,培育龍頭企業,采取放水養魚的方式,通過會議紀要等形式給予企業優惠扶持。如為支持一家域外企業在我區建設總部大廈,發展壯大總部經濟,爭取該企業將在全國各地的稅項都歸集我區,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給予三年的扶持獎勵。 二是認真整改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分別于今年4月至5月多次約談相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明確整改責任,落實整改進度,要求舉一反三,杜絕同類問題出現。提前兌現上市補助資金的兩家企業,一家已成功上市,另一家預計下半年IPO過會,因目前退款需修改財務報表將影響企業上市審批,公司書面承諾年底前上市沒有實質性進展,將退回提前兌現的上市扶持資金。對一家重復給予扶持獎勵的企業,經查2012至2014年期間享受的扶持資金符合我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實施辦法的條件,其2015年享受的“區級財政收入貢獻獎勵”扶持依據不充分,扶持獎勵資金286萬元予以收回。 三是完善規章制度。區相關責任單位認真梳理區級扶持獎勵政策,修訂完善《關于進一步加強扶持企業上市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管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扶持政策審核兌現程序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實施辦法審核兌現程序的解釋說明》等,進一步規范了對扶持申請的審核程序,杜絕違反規定扶持企業等問題。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3.關于“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問題 一是開展調查處理。針對區財政局公款旅游問題,參與公款旅游的相關人員已如數退還費用,對區財政局局長辜琦皇、副調研員林進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針對湖里中學校領導以慰問為由組織公款吃喝問題,參與公款吃喝的相關人員已如數退還費用,因湖里中學校長洪學如涉及其他違紀問題,由區紀委并案處理;針對個別區直單位負責人公車私用問題,巡視前已經發現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在全區通報。 二是開展專項檢查。2015年11月至今年2月,對全區各單位“三公經費”等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針對存在問題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加大對公車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公車私用問題,今年以來,查處2起公車私用問題,辭退1人,責令1人作出書面檢討并扣發一季度績效工資。 三是完善制度建設。下發進一步規范“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嚴格落實公車專人管理、定點停放、節假日入庫封存等規定,規范公車管理。 14.關于“區領導在征地拆遷中領取加班補貼”問題 2015年12月起,全區停止發放征地拆遷補貼,待廈門市征地拆遷補貼發放規范性文件出臺后,嚴格按照文件執行。關于“個別區領導甚至在黨校學習期間仍然領取拆遷加班補貼”問題,兩位區領導已退回培訓期間的拆遷加班補貼共計9306元。 15.關于“個別單位違規接待濫發錢物”問題 一是督促落實整改。針對區個協、區教育局、禾山街道、區婦幼保健院存在未附接待公函、陪餐人員過多等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目前所涉款項均已全部清退。針對區教育局、湖里實驗小學、區總工會、區婦幼保健院存在的濫發錢物問題,目前所發放的錢物已全部退回。針對上述問題,對區個協、禾山街道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對區婦幼保健院院長李淑蓮進行誡勉談話,給予湖里實驗小學校長陳榮藝黨內警告處分,對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林志榮給予誡勉談話;時任區教育局局長陳媛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已被黨內警告處分,區委主要領導約談區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員。 二是建立長效機制。下發我區《關于進一步規范“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管理的通知》,重申加強“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津補貼規范工作,要求區直各預算單位及各街道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 16.關于“落實辦公用房、公車配置相關規定不到位”問題 一是開展自查整改。(1)辦公用房方面:組織對全區56個單位的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辦公用房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督辦,目前全區辦公用房已經整改。針對省委巡視指出的區法院、金山街道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區委、區紀委主要領導分別對區法院院長、金山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批評教育。(2)公車配置方面:組織各單位對公務車輛進行清理,超編的5輛街道自配公務車已全部封存,超編租用37部車輛已全部退租。 二是制定完善制度。(1)辦公用房方面:根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出臺我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辦公用房統一調配管理、統一規范使用的長效機制。(2)公車配置方面:修訂完善我區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定點加油。 (三)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7.關于“超編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 區委高度重視超編超職數問題的整改消化工作,就具體的超編超職數問題整改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了立整立改和近期分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區委辦(機要局)、建設局、外僑辦等6個單位超配6名處級領導干部、1名科級領導干部的整改工作;已完成區委統戰部、信訪局、湖里街道等6個單位超編8名干部的整改工作。另有6個單位超配的7名處級領導職數,均系兼職所占,屬工作需要,建議不作超職數配備統計。剩下部分單位超編超職數問題,區委也有了明確的整改方案,因正值區級班子換屆,我們將于區班子換屆后落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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