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陳麗娟)無證經營電鍍作坊,每天偷排三噸廢水,污染超標30多倍!昨日,導報記者從集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電鍍作坊老板徐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已被提起公訴。 30歲的徐某是一名外來工,之前學過電鍍技術,再加上手里有一些客源,于是就想找個地方自己當老板,做私人電鍍加工。去年6月,徐某來到廈門,在集美區灌口鎮三社村一座山邊找到了一處隱蔽的地方,隨后他租下了一間簡易搭蓋的房子。 徐某看房子周邊沒有地方排水,就在房子后面挖了一個深約2米的坑。接著,他在未辦理營業執照、未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況下,就開始做電鍍了。徐某的作坊每天加工的電鍍產品有幾百公斤,每天排放的廢水在三噸左右。由于沒有污水處理設施,徐某就把這些廢水直接排放到土坑里面。 2015年9月7日,徐某被廈門市環境保護局集美分局查獲,經監測,徐某排放的污水中總鉻、總鋅等污染因子超標,其中重金屬總鉻濃度為34.2 mg/L,達到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34.2倍。 案發之后,徐某因怕被追究責任,經公安機關多次聯系未到案。近日,徐某被抓獲歸案。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被告人徐某利用滲坑非法排放含重金屬鉻的有毒物質,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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