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今年秋季學期起,所有在廈門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都能免繳學雜費了。記者從財政部門獲悉,《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近日正式出臺。《實施意見》有效整合了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著力推動廈門城鄉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解讀】
民辦校
義務教育所有學生都享“兩免一補”
過去,廈門對參加積分入學統籌進入民辦校的外來學生免除學雜費,此次《實施意見》擴大了范圍,對未經積分入學統籌進入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也予以免除學雜費,補助標準按照全省統一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即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學雜費標準高于免學雜費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學生家庭承擔。
此外,普及免費教科書。文件明確,將免費提供教科書、正版學生字典和作業本范圍擴大至所有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財政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擴大了對民辦學校學生的補助范圍,實現了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覆蓋全市所有公、民辦學校。
公辦寄宿制校
廈門將首次發寄宿生經費補助
《實施意見》還有一大亮點,即首次規定了對公辦寄宿制的補助政策。從今年起,廈門將對公辦寄宿制學校予以一定的寄宿生經費補助。其中,2016年秋季學期起,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3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2017年秋季學期起,補助標準增加到寄宿生每生每年400元。
而在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基礎上,《實施意見》還增加了對城市貧困寄宿生的補助政策,明確廈門財政將對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低保和貧困家庭寄宿生進行營養餐補助和生活費補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執行。同時,還新增了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補助:按每生每年150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鄉村教師
除了工作補貼還將有生活補助
為提高廈門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實施意見》明確,鄉村教師除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外,按一定標準發放生活補助。對原享有專項補助的農村山區海島學校(見鏈接)中,屬于山區海島鄉村學校的在職在崗教師,每人每月再按500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補助,補助額度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所需經費由區級財政承擔。
【鏈接】
“兩免一補”
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山區海島
鄉村學校名單
集美區:黃地小學
同安區:河田小學、上陵教學點、羅溪教學點、軍營教學點、白交祠教學點、澳溪小學、小坪小學、五峰小學、水洋教學點、建新教學點、澳溪中學
翔安區:大帽山小學、鋤山小學、小嶝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