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內 省政府要求投訴承辦單位接到旅游投訴必須在24小時內主動聯系投訴人,啟動處理程序。 7個工作日內 對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索賠法律依據明確的投訴(簡稱“快處先賠”投訴)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答復投訴人。 先行賠付 對于未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快處先賠”投訴,承辦部門通過“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賠基金實行先行賠付。 廈門日報訊(福州特派記者 張珺)提升旅游品質,福建再出實招。今后,游客的旅游投訴一經查實,只要索賠法律依據明確,即可“快處先賠”,超過7天還沒賠付的,將由省級旅游理賠基金先行賠付給游客。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的《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實施方案》明確了上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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