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內
省政府要求投訴承辦單位接到旅游投訴必須在24小時內主動聯系投訴人,啟動處理程序。
7個工作日內
對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索賠法律依據明確的投訴(簡稱“快處先賠”投訴)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答復投訴人。
先行賠付
對于未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快處先賠”投訴,承辦部門通過“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賠基金實行先行賠付。
廈門日報訊(福州特派記者 張珺)提升旅游品質,福建再出實招。今后,游客的旅游投訴一經查實,只要索賠法律依據明確,即可“快處先賠”,超過7天還沒賠付的,將由省級旅游理賠基金先行賠付給游客。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的《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實施方案》明確了上述內容。
記者了解到,在本月內,這項工作就要全面完成,實現先行賠付功能。目前,全省正依托“12315”建立旅游統一投訴受理平臺,與全國旅游投訴熱線以及其他旅游投訴熱線聯通,負責旅游咨詢、投訴、舉報及意見建議收集和分辦轉辦等。
省政府要求投訴承辦單位接到旅游投訴必須在24小時內主動聯系投訴人,啟動處理程序;對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索賠法律依據明確的投訴(簡稱“快處先賠”投訴)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答復投訴人。對于未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快處先賠”投訴,承辦部門通過“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賠基金實行先行賠付。
全省各地還將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和“黑名單”制度,記錄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與此同時,旅游、公安、工商等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旅行社違規經營和導游人員違規執業行為;重點打擊無證導游,擅自變更團隊運行計劃,增減旅游項目,索要回扣和小費,組織游客參加黃、賭、毒活動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