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點清退后,養殖戶自行拆除豬舍。(資料圖)
同安區持續推進生豬退養工作。(資料圖)
廈門日報訊(文/記者 盧漳華 吳耀東 通訊員 葉文彬楊心亮)為保護同安區生態環境,保障民生安全,建設“百姓富生態美”的富美同安,日前,同安區召開“生豬退養攻堅月”專題工作會。會議明確,從8月8日開始,同安區正式啟動生豬退養攻堅月行動,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生豬退養攻堅收尾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生豬退養余量(約1000戶30.03萬平方米)的80%。
倒排作戰時間表
據了解,從昨日開始,同安區各鎮、街、場將在一個月內舉全力對轄區內不符合補助條件且堅決抵制退養的、外來租賃養殖場養豬的、養豬場位于村民居住區的、豬舍比較多且養殖場面積較大的、養殖回潮的規模場、當地有代表性拒絕退養的幾種退養對象進行強制清退。
據悉,同安區退養辦已制定全區生豬攻堅月行動方案,以周為時間單位倒排作戰時間表,同時采取倒排工作計劃、掛圖作戰等方式開展生豬退養攻堅工作。記者在退養辦看到同安區生豬退養攻堅月行動計劃鎮(街、場)任務分解表。
表格上明確標著11個鎮(街、場)的退養目標任務。新民鎮完成生豬退養299戶10.1萬平方米,組織強制清退30場次,配合立案處罰12戶,停水停電25戶。第一周要做到全覆蓋入戶宣傳374戶,組織強制清退不少于6場次;第二周組織強制清退不少于12場次,配合國土分局、行政執法局立案處罰4戶……
為按時序完成任務分解表上的工作,同安區各鎮街按照“一個豬場(企業、點)、一名干部、一位分管領導、一張周報表、一份匯總表”的“五個一”要求,嚴格按照時序推進生豬退養攻堅任務。
強化協作責任到人
據了解,同安區此次啟動生豬退養攻堅月活動在以鎮(街、場)為單位的推動的前提下,強化了各區直部門間的聯動協作,力爭形成攻堅的合力,從規模化養豬大戶到養殖散戶,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實抓好生豬退養強制清退的各項工作,抓出成效。
該區要求,在8月31日攻堅月結束前按照“四個一批”的原則抓好生豬退養的攻堅。“四個一批”即:區級以點帶面到養豬大戶宣傳、鎮級全覆蓋進村入戶宣傳,動員退養一批;環保、國土、農林、行政執法部門啟動違法查處,責令退養一批;電力、水務部門實施停水停電,推動退養一批;各鎮(街、場)組織“兩違”打擊,強制清退一批。
此次退養攻堅月工作還明確了同安區委宣傳部、同安區行政執法局、同安環保分局、同安國土分局、同安公安分局、同安電力公司和水務集團、同安區農林局、同安區水利局等部門的任務分工。
不僅如此,在各鎮(街、場)還詳細地以村居為單位、以周為時間節點,對各轄區內的養豬場、存欄數、面積等和具體的責任人、分管領導等聯系起來,做到具體工作責任到人進行考評。
立案查處進入常態
據了解,養殖管理模式粗放,農民生活區與生豬養殖區混雜,污水隨意排放,生豬養殖污染問題日益突出,農民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生豬養殖污染已成為破壞農村環境的最大原因,開展生豬養殖污染治理,解決這一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的熱點和難點勢在必行。
同安區退養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為期一個月的攻堅行動中,各鎮(街、場)每周均將按照既定的任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配合環保、國土等部門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拒不配合的退養戶進行立案查處或者進行罰款。
據有關部門透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建設和管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尸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