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電話卡的功能正是劉某所需,他選擇全球定位功能的電話卡,并立即到附近的銀行,按照“賣家”的要求往對方賬戶匯入押金100元。 隨后,“賣家”說:“等定位電話卡郵寄到你的手上,你再交付剩余的1200元,我們便會激活電話卡的定位功能。”幾天后,劉某就收到一張從廣東深圳郵寄過來的電話卡,于是他便將剩余的1200元轉賬至“賣家”指定的賬戶。 套錢:各種名目讓你交錢 然而,劉某還是無法使用該卡,“客服”稱:“卡已經激活了,想使用里面的功能必須先交付項目使用費,有QQ定位、微信定位、衛星定位、短信定位、通話記錄五個項目,一共是6000元。”為了盡快使用電話卡的功能,劉某選擇衛星定位和通話記錄兩個項目,再次到附近的銀行轉了2400元。 結果,劉某發現電話卡仍然無法使用,再次聯系了“賣家”,“賣家”稱“系統正在升級,目前無法使用,公司準備在3月25日退還你已經交付的3700元”,還說“若想使用,要再收取500元費用”。于是,尋人心切的劉某又匯去500元。 款項到賬后,“賣家”告訴劉某,“已經利用定位將人找到,但防止你利用定位做違法的事情,須再交2000元保證金”。當日,劉某再次匯去2000元。 揭秘:無業女子“自學成才” 最后一次,“賣家”又聯系劉某說:“你購買的省外卡,若要使用還須交5000元開通費。”此時,劉某終于意識到自己被騙,立即報警。 警方很快就抓獲了在家作案的陳某。經查,陳某是一名26歲的安溪女子。她交代說,自己原本無業在家,偶然在網絡上看到“手機定位”信息,遂滋生詐騙謀財的“妙計”。 去年2月初,陳某開始實施詐騙,她通過網絡搜索學習詐騙手段,購買多張銀行卡和假身份證,將“手機卡定位尋人”的廣告發布到網上,騙取被害人各種費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騙取三名被害人共計17500元。 檢察官提醒,“衛星定位卡”、“手機竊聽卡”等均是詐騙手段之一,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能對手機卡進行定位,查詢別人隱私。若收到此類廣告,切勿上當,以免損失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