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1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老賴躲在外地隱匿財產,應該怎么治?昨日,廈門中院發布了這樣一起跨地區拘留老賴的案件。 此前,翔安區人民法院針對一起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判決被告漳浦某工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陳某敗訴,要求他們連帶向申請人廈門一家材料公司支付46萬多元貨款和違約金。然而,判決生效后,漳浦這家工程公司和陳某拒不執行,為此,材料公司向廈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調查后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及其公司隱匿財產,阻攔法院的執行。于是,2016年7月7日,翔安法院與漳浦法院執行干警密切協作,并肩作戰,成功對被執行人漳浦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陳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據法官介紹,這起執行案件是翔安法院首次與外地法院聯合行動,成功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為跨地區執行、拘留老賴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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