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牢記這些游泳注意事項 1.忌飯前飯后游泳。 2.忌劇烈運動后游泳。 3.忌在非正規或不具備救生條件的游泳場所游泳。 4.忌長時間曝曬游泳。 5.忌不做準備活動就游泳。 6.忌游泳時間過久。 7.忌有癲癇病史或精神病患者游泳。 8.忌高血壓、心臟病患者游泳。 9.忌患某些皮膚病、傳染病者游泳:傳染病患者、過敏性的皮膚病患者等忌入公共游泳場所。 10.忌酒后游泳。 11.進入公共游泳場所前應做好自身清潔工作。 12.下水游泳前必須要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和水性,切忌逞能或貿然跳水、潛泳或互相打鬧等。 13.在游泳中如遇身體不舒服,應立即呼救或上岸休息。 14.下水前應了解相關急救知識,以在遇到溺水時能科學有效施救或自救。 (思明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宣)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行政許可催辦通知書 思明區屬各游泳池(館)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泳池開放秩序,確保消費者游泳健身安全,根據《福建省公共游泳場所管 理辦法》(2014年6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第九條規定:申辦經營性公共游泳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高 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請各單位接到催辦通知書后,持相關材料到禾祥東路168號一樓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2號窗口辦理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行 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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