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企業員工到思明法院領取退賠款。 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昨日上午九點半,思明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財務柜臺,廈門某房地產企業的員工正在緊張地辦理退賠手續。為了能取回這筆六千兩百多萬元的公司資產,他們足足等待了將近六年。 2006年至2010年間,以某房地產集團總經理韓某為首的五人團伙精心謀劃,步步為營,總共侵吞了1.15億元公司資產。盡管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就凍結了六千多萬元贓款,但此案案情復雜,還曾名列2011年福建省十大經濟犯罪案件,歷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等重重環節,才于今年六月正式審結宣判,凍結在案的資金也得以退賠給被害企業。 據悉,此案也是全省基層法院刑事個案中退賠金額最大的案件。 【圖謀】 大權在握伙同外人侵吞公司資產 韓某曾獨掌公司大權:2003年11月,他出任房地產集團總經理;2004年1月,他又兼任廈門公司總經理,同時負責成都、太倉、上海、重慶等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一手操辦合同洽談、簽訂、付款審批等重大事項。 房地產項目所涉事務繁多,動輒就是上千萬乃至上億的資金往來,韓某浸淫其中,漸漸起了不軌之心。 2006年開始,韓某勾結同公司的女友小方和上海公司開發部經理王某,共同謀劃侵吞公司資產。張三和張某中就在此時被他們雇傭入伙,注冊成立了七八家“空殼公司”。這些空殼公司既無建筑設計、施工,電力設計、施工資質,也沒有基本的人員、資金、設備,存在的目的就是幫韓某轉移公司資產,以備將來分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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