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通訊員 王立生 管根榮 記者李曉平)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食用水生動物進境口岸的建設和管理,防止水生動物疫病傳入,日前質檢總局發布了《質檢總局關于實施進境食用水生動物指定口岸制度的公告》,我市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口岸、東渡口岸、海滄口岸被列入全國首批進境食用水生動物指定口岸之一。 據介紹,獲得資質的口岸必須是國家對外開放口岸,轄區范圍內應建立現場查驗場所,擁有相應能力和水平的專業協查人員。其中,查驗場地及場所設施設備應具備防風防雨的查驗場地、采樣場所、辦公場所及檢疫處理等配套設施設備。成為進境食用水生動物指定口岸后,我市這三個口岸將可進口魚類、甲殼類、軟體類等水生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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