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近日,男子李某因搶劫母嬰店營業款,被集美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李某來自泉州,之前因犯盜竊罪獲刑,出獄后他總想“弄點錢花”。經多日暗中觀察,他將目標鎖定在位于廈門的一家母嬰用品店。 今年1月的一天,李某來到這家母嬰店內,謊稱自己是母嬰用品店福州總部人員,還佩戴有假冒的證件。營業員是新員工,沒有對其認真查證核實。李某在店內逗留了很久,沒有引起懷疑。 當天晚上,李某趁營業員將營業款放進休息室保險柜之際,尾隨營業員進入休息室,并上前強行劫取營業員手中的營業款。雙方拉扯過程中,李某將營業員推倒在地,搶走營業款5100元,然后逃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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