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因工作需要,決定任命黃強、盧江(女)為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因工作變動,決定免去林文生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簡歷
? 黃強:男,漢族,福建南安人(在福建廈門出生),1960年8月出生, 198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高級會計師。歷任市審計局局長、黨組副書記,思明區委副書記、區長,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常委,廈門海滄臺商投資區黨工委書記,海滄區委書記。現任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 盧江:女,漢族,江蘇淮陰人(在黑龍江哈爾濱出生),1965年8月出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醫學博士,主任醫師。歷任黑龍江省衛生廳貸款辦公室主任,國家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綜合處處長、副主任,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書記。現任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主任、黨委書記。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杜明聰辭去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杜明聰因到退休年齡,請求辭去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杜明聰辭去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其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并報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免職的政府組成人員名單 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決定免去鄭云峰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任免的審判人員名單 任命洪志堅、李子青、廖惠敏(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李樺(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陳朝陽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職務。 任命顏映紅(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任命江偉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葉炳坤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免去其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黃冬陽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友國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新平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蔡澤寰、賴華平、洪德琨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批準辭職的檢察人員名單 批準林育清辭去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吳華峰辭去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林建木辭去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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