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賴貴旺)這幾天,一篇《酒后挪車算不算酒駕》的文章在廈門人的微信朋友圈流傳,引起了大家熱烈討論。記者采訪獲悉,湖里法院就在上個月作出一例相關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此,市交警支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無論距離和時間長短,即構成酒駕,市民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據當事人陳某某介紹,6月17日晚上8點左右,他打車去大唐世家與朋友喝酒,一直喝到當晚11點左右,其間大概喝了3瓶啤酒。他在喝酒的過程中接到電話,對方說他的車堵了其他車輛,于是他便打車到湖里海天路建行后面的小巷子,將車子發動并往后倒車,只移動一個車位約5米距離,剛倒完車正準備下車時民警就過來了。
據了解,民警要求陳某某接受吹氣酒測,遭其拒絕。隨后民警將其帶至仙岳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為85.84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
上個月,湖里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犯危險駕駛罪,鑒于其醉酒駕駛行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其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陳某某由于涉嫌醉酒駕駛,依法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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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酒駕會受什么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道路的定義,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只要在“道路”的范疇內,即便是酒后挪車也算酒駕。
那么在小區內酒駕,會受到什么處罰?民警表示,封閉小區的道路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但如果出現事故,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責任認定,但是不進行處罰。即使不處罰,但保險公司不會對此作出賠償,一切損失由車主本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