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記錄有異議 可提出復核申請 對不良信用記錄有異議的,申請家庭可在函件發出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交由信用評審委員會評審確認。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從評審委員會成員庫中抽取不少于7人的單數成員出席信用評審會議。 我市規劃推出公租房項目。圖為珩琦公寓效果圖。 廈門晚報訊(記者汪燕妮)記者昨日獲悉,市政府網站昨日發布《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用檔案管理規定》,以加強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用管理。 根據《規定》,不良信用記錄情況或將被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申請家庭不良信用記錄有效期限一般為3年,其中屬于不良信用記錄情節嚴重的,有效期限為5年。 另外,在信用檔案中有不良信用記錄且情節嚴重的,申請家庭5年內不得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已承租社會保障性住房合同期滿后,不得繼續承租社會保障性住房。 而對良好信用記錄的申請家庭,市、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予以適當的物質獎勵。 據悉,針對信用記錄的確認,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將建立不少于20人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信用評審委員會成員庫。這些成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已入住保障性住房小區信用記錄較好的住戶以及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等組成。召開信用評審會議前,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從評審委員會成員庫中抽取不少于7人的單數成員出席信用評審會議。 改變房屋用途、轉租等情形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的。 (二)未主動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化情況的。 (三)違反規定將社會保障性住房出租、轉租、轉借、調換、轉讓、抵押以及作為經營性用房的。 (四)改變房屋用途,擅自裝修,損毀、破壞、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的。 (五)未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障性住房租金、物業服務費、專項維修資金、水費、電費及公攤水電費等費用的。 (六)不配合市(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物業服務企業對社會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核查的。 (七)未按規定辦理入住備案的。 (八)應退出社會保障房拒不退出的。 (九)發生占用共用部位、違規飼養動物、噪音擾鄰、高空拋物等違反業主臨時規約或相關物業管理規定行為,拒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 (十)承租的社會保障性住房無故連續空置超過6個月的。 (十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維護維修工作的。 (十二)其他違反社會保障性住房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參與社區志愿者活動 可記入良好信用記錄 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記入良好信用記錄: (一)積極參加社區志愿者活動,積極參與社會保障性住房小區和諧鄰里和糾紛調解,表現突出的; (二)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社會保障性住房住戶使用情況的監管工作,表現突出的。 |
相關閱讀:
- [ 09-09]多地撤銷廉政賬戶:不給貪腐留退路|聚焦保障房違規分配:違規分配綠燈多
- [ 09-09]聚焦保障房違規分配:違規分配綠燈多 漏洞在哪兒
- [ 08-31]裴金佳調研保障房公租房建設 要求進一步擴大覆蓋面
- [ 08-31]廈門全面加快建設保障房和公租房 實現百姓安居夢
- [ 08-30]廈組建檢查組視察保障房 394起違規行為完成整改
- [ 08-29]廈門市人大常委會督促整改394起違規使用保障房
- [ 08-29]8131套公租房下月開建 廈將組織4批次保障房申請分配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