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漫畫)老公被騙借錢百萬,老婆要不要一起還債?昨日,思明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特殊的債務糾紛,丈夫王老板因輕信“日本富商繼承者”謊言被騙百萬元,沒錢償還選擇“失蹤”,債主便將借錢者的妻子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因被詐騙而舉債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被騙的丈夫獨自償還100多萬元的本金及利息。 王老板是一名商人,此前因為生意關系結識了一個朋友。該朋友向王老板虛構自己父親是“日本的大富豪”,不幸在2011年4月福島大地震中去世,留下了價值高達數億美元的遺產。 這個“日本朋友”聲稱,在日本繼承遺產要繳納遺產稅,不過自己手頭資金不足,希望王老板能幫忙借款,并承諾說:“我繼承遺產后給你豐厚報酬。” 于是,王老板在之后的一年半時間內陸續借給了這個朋友100多萬元,為此,王老板向周圍其他朋友大肆借債。 然而,最終真相大白,王老板的這個朋友以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并被法院判刑。但是,這些錢早已被揮霍一空,難以追回。 因為還不上錢,王老板選擇了“失蹤”。為此,債主李先生將王老板的妻子王太太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所涉及借款,均由李先生賬戶直接轉賬至王老板銀行賬戶之中,并未由王太太經手,亦無證據證明王太太知悉該筆借款,由此推斷該筆借款不屬于王老板夫妻共同舉債的合意。另外,從王太太提供的工資收入情況分析,她并沒有必要因個人或家庭生活進行大筆舉債,也未從該筆借款中獲得收益。 因此,思明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王老板舉債行為不屬于夫妻合意,認定這100多萬元借款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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