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江海蘋)近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林某、陳某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5萬元。 被告人林某通過被告人陳某,獲悉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擬借殼銀潤投資上市的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在價格敏感期內大量買入“銀潤投資”股票,并指使另一涉案人在價格敏感期內密集買入。按“銀潤投資”復牌日收盤價計算,林某操作的證券賬戶賬面獲利合計100多萬元。按公安部門立案當天“銀潤投資”收盤價計算,林某操作的證券賬戶賬面獲利合計1000多萬元。該案是廈門地區近年來起訴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證券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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