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賭博網站股東,該當何罪?近日,海滄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一家賭博網站的兩名大股東受審。
賭博網站的大股東王某和阿勁,都是泉州安溪縣人。王某35歲,初中文化;阿勁26歲,小學文化。
經查,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1日期間,王某、阿勁等人租下海滄區的一套房產,在網絡上建立名為“威尼斯人”的賭博網站。
這家賭博網站,采取免費接受會員注冊,引誘會員在網站選定“六合彩”等賭博項目進行投注,并以境外賭博網站開出結果作為判定輸贏的方式進行網絡賭博,從中牟利。
其中,王某負責出資運營賭博網站,占50%股份;阿勁負責租房、購買網站程序、維護網站服務器等,占30%股份。
另外,他們還雇傭柯某(另案處理)等二人負責客服、轉賬、宣傳推廣等,各占10%股份。不過,柯某等二人在未分成期間按月領取報酬,每月2000-3000元。
截至案發當日,該網站后臺管理系統顯示網站注冊會員達834名,涉案賭博的累計下注金額達500余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實際參與賭博的注冊會員人數達156人以上。
2015年9月1日,王某、阿勁被抓獲,警方當場繳獲作案工具及賭資17萬多元。
近日,海滄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王某、阿勁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且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因此,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阿勁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法官說法
開設賭場罪 最高判十年
法官說,本案系共同犯罪,王某和阿勁是主要股東,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均應按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中,由于兩名被告人所開設賭場的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或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依法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所以,均應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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