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李曉平)昨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2016年對外投資合作項目資金開始申報。為鼓勵和支持廈門企業更好地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有效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業務,對外投資合作項目資金將對廈門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合作業務予以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項目補貼總額最高可達500萬元。 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和貸款貼息方式進行。其中直接補助分為前期費用補助、實際投資額補助、資源回運運費及保費補助、對外承包工程保函手續費補助等。 對境外投資給予分類補助 申報資金將對從事境外投資的企業,按照投資內容,給予分類補助。其中,前期費用補助將對企業為從事境外投資(不包括國內企業之間轉讓既有境外投資權益)、境外農、林、牧、漁、礦業合作等,根據條件,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支持。 實際投資額補助將企業從境內實際匯出投資額,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扶持。計算實際匯出投資額,以企業上報商務部對外投資統計月報和外匯匯出憑證為準。每個企業當年獲得該項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廈門企業開展境外資源開發和農業、林業、漁業、牧業合作,將其所獲權益產量以內的合作產品運回國內,以及企業實施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換回的、不超過與外方簽署的開發投資合作協議合同總金額的資源產品運回國內,對從境外起運地至國內口岸間的運費及運輸保險費,給予企業不超過其實際支付費用50%的補助。每家企業該項補貼每年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資源產品回運數量認定以進口報關數據為準。 對外承包工程當年完成營業額超5000萬美元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外承包工程當年完成營業額超25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外承包工程當年完成營業額超1000萬美元至2500萬美元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獎勵。 “海絲”項目獲重點補助 在境外投資項目補助方面,企業當年累計完成實際對外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下,同一申請主體當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企業當年累計完成實際對外投資總額在5000萬美元(含)以上1億美元以下的,同一申請主體當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350萬元;企業當年累計完成實際對外投資總額1億美元(含)以上,同一申請主體當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其中“海絲”重點項目補助方面,列入廈門市實施“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重點項目,安排專項資金補助時可不受上述限制,但每個申請主體當年得到的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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