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戴舒靜 通訊員 翔法宣) 倒車時撞倒80多歲老人,擔心老人家屬打他,涉事男子竟盜用堂弟的駕駛證來頂替,而這一頂,就是半年多。昨天,記者從翔安法院獲悉,該男子陳某勇因犯交通肇事罪和盜用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拘役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事發(fā)】 倒車時不慎撞傷老人 拿出駕照“積極配合” 去年11月17日,一輛重型貨車行駛到翔安區(qū)內(nèi)厝鎮(zhèn)新垵村田中央自然村時,司機因走錯路,就在村路上倒車。結(jié)果,未注意觀察車后情況,撞倒了一名80多歲的老人,導(dǎo)致她重傷送醫(yī)。 司機第一時間報警。交警到場處理時,他拿出駕駛證,證件上顯示,他的名字為“陳某捷”。之后,不論是在配合交警辦案,還是和傷者家屬協(xié)商賠償,“陳某捷”都積極簽字和對接。 2015年12月21日,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捷”負本起事故全部責任,對其作出暫扣一個月駕駛證和罰款等行政處罰。 【露餡】 身份信息與本人不符 司機“假面具”被揭開 由于肇事貨車購買了保險,事情看似就要在協(xié)商賠償中結(jié)束。不過,今年4月20日,老人因傷勢過重,多個器官衰竭,最終撒手人寰。 由于這起交通事故損傷在其死亡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今年5月17日,交警部門通知“陳某捷”過來簽署相關(guān)材料。 在輸入“陳某捷”的身份信息后,交警突然發(fā)現(xiàn),證件上的照片跟眼前這個人根本不是同一人。他們立即對其審問,才發(fā)現(xiàn)真相。 【交代】 盜用堂弟駕照來頂替 怕?lián)熅拖朊苫爝^關(guān) 原來,這個“陳某捷”名叫陳某勇,漳州市南靖縣人,今年33歲,陳某捷是他的堂弟。兩人共同開這輛貨車,所以駕駛證都放在車內(nèi)。 陳某勇交代,事發(fā)前幾天,他的駕駛證在龍巖路段被交警暫扣。事發(fā)后,他怕傷者家屬認為他是無證駕駛,會挨打,所以就拿著堂弟的駕駛證頂替。 陳某勇說,由于一開始沒有被發(fā)現(xiàn),他就抱著僥幸心理,繼續(xù)冒用堂弟的身份處理后面的事情。在交警要求他帶身份證過來時,他就撒謊說丟了。同時,他也擔心承認自己是冒名頂替,會被追究責任,所以就一直隱瞞下來。 【說法】 盜用身份性質(zhì)惡劣 普通事故升為刑案 審理此案的翔安法院法官吳南回告訴記者,如果陳某勇沒有盜用陳某捷的駕駛證,這起案件可能只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可是,他盜用身份且長時間冒用,該案件的性質(zhì)發(fā)生變化,成為刑事案件。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勇違反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判處拘役六個月。被告人陳某勇在接受公安機關(guān)調(diào)查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中,盜用他人駕駛證,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用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四個月;數(shù)罪并罰,法院決定對其執(zhí)行拘役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吳南回告訴記者,像這樣的案件比較罕見,他也是第一次遇到。他提醒廣大司機,在遇到交通事故后,應(yīng)當按照正常的程序報警,并主動認真地配合交警部門辦案,而不應(yīng)像該案中的陳某勇那樣,盜用他人身份信息,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否則將觸犯刑法,承擔更大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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