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5樓拋下的蘋果
2.從15樓拋下的蘋果
3.從25樓拋下的蘋果
▲從15樓拋下的礦泉水瓶
▲從25樓拋下的礦泉水瓶
東南網10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 崔曉旭/文沈威/圖)煙頭、香蕉皮、礦泉水,這些不起眼的東西,有時也會成為“炸彈”。
是的,比如從20多層的高樓墜下。
上個月的臺風“莫蘭蒂”,讓廈門滿目瘡痍,不少人陽臺上的小物件,成了給別人造成傷害的“兇器”,和高空拋物一樣,它們也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拋物到底有多危險?近日,導報記者進行了一組實驗,揭秘“高空炸彈”的恐怖。
實驗器材
500毫升裝礦泉水數瓶,完整的新鮮蘋果數個
實驗地點
島內某高層住宅小區
實驗說明
把礦泉水和蘋果,分別從5樓、15樓和25樓自然拋出撞擊水泥地面。為了保證實驗過程中不出現任何意外,實驗選在無人經過和車輛停放的樓宇間空地進行,同時由小區保安和導報記者在外巡邏查看,確保參與人員及小區居民安全。
實驗經過
25樓拋下,蘋果成渣
實驗一
拋物:礦泉水、蘋果分別從5樓拋出
實驗結果:礦泉水瓶落地時發出“嘭”一聲巨響,水泥地面上出現大量水漬,瓶底出現兩處不規則爆裂并滲水。接觸地面瞬間,蘋果裂開成一個大塊和很多小塊,但還能拼在一起成形。
實驗二
拋物:礦泉水、蘋果分別從15樓拋出
實驗結果:礦泉水瓶接觸水泥地面,瞬間爆裂,瓶底破損,水花四濺。蘋果則被摔成了稀巴爛,只有較大的一塊還完好,其他果肉和果汁均被濺至較遠地方。
實驗三
拋物:礦泉水、蘋果分別從25樓拋出
實驗結果:砸在水泥地面時,礦泉水直接爆裂,瓶身四裂,瓶蓋也有破損,水花四處噴濺。蘋果在落地一瞬間,已經碎成了蘋果泥。
實驗結論 沖擊力會超出你想象
高空墜下的物體,即便重量不大,威力也不可小覷。
以高中物理中的力學計算,假設該小區層高3米,東西從接觸地面到速度變為0的時間為0.1秒。那么,一瓶500毫升礦泉水從3樓自由落下,其沖擊力換算成重量約12.5公斤,也就是約為本身重量的25倍;若從6樓自由墜落,沖擊力換算成重量約19公斤,是本身重量的38倍。
樓層越高,力量越大,如果再加上人為施力,從接觸地面到速度變為0的時間更短等因素,沖擊力會超出想象。
提醒:臺風天氣里,切忌在陽臺擺放小物件;居住高層的居民,切忌高空拋物,因為一個小小的不經意動作,有可能釀成慘禍。
律師觀點 高空拋物或追究刑責
除了臺風天的意外,日常生活中,部分高層居民也會時不時高空拋物。對此,律師給出如下分析。
高空拋物造成財物受損或人身傷害時,在找到肇事者的前提下,如果傷者傷情嚴重,會以“過失傷害罪”對肇事者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傷勢不重,一般會協商解決糾紛。
不過,雖然有法可依,但由于高空拋物比較隱蔽,很難抓到現行,受害人維權索取賠償并非易事。
律師表示,依據《侵權責任法》有關規定,無法找到肇事者時,所有小區居民均要承擔連帶責任。除非住戶可以證明自己沒有實施這種行為,才能免責。不僅如此,按我國民法規定,若造成高度危險狀態,也將被起訴。比如,住戶放置窗口的花盆沒有固定,隨時可能墜落,別人看到就可以起訴,責令整改。
律師還認為,雖然法律對高空拋物有制約,可大多數情況下,實施起來麻煩也有難度,很多人選擇自認倒霉,這也在無形中“縱容”了這種不文明行為。只有居民都能夠做到人人自律,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
典型案例
煙灰缸案:2000年5月10日夜,重慶郝某路過一座高層居民住宅樓時,一只從天而降的煙灰缸將其當場砸昏。
判決結果:一審法院判決24戶居民中的22戶共同分擔16萬余元的賠償責任。
玻璃案:2006年5月31日晚,深圳向南小學學生小宇經過一幢高層居民樓時,被掉下的方形玻璃砸死。小宇的父母遂將該樓二層以上73家住戶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70多萬元。
判決結果:一審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73家居民有過錯行為,但物業公司有管理疏忽行為,因此判決物業公司承擔30%的賠償責任,73家居民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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