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泓常海軍)近日,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了杭州、深圳樓市散布謠言案例,并要求各地依法嚴肅查處散布謠言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14日公布消息稱,將依法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等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國土房產局了解到,10月20日起,廈門將以聯合巡查組的形式對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進行專項檢查和治理,重點檢查自查自糾不及時、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的商品房項目。
一、是否存在違法預售行為
1、是否未取得預售認可證預售商品房
2、是否以認購(包括預訂、登記、選號等)或辦理VIP卡等各種形式,違規收取各類定金、訂金或預售款性質的“誠信金”、“意向金”
3、在售樓盤所有預售款是否全部進入專用監管賬戶,挪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行為
4、是否發布房地產銷售虛假廣告
二、是否存在捂盤惜售行為
1、是否不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
2、對已經滿足工程形象進度要求的商品房項目,開發企業是否不一次申請預售
3、取得預售許可證后,預售房源是否在10日內一次性全部對外公開銷售
4、是否未按規定申報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5、是否發布虛假銷售信息、炒賣房號、惡意炒作、向購房人虛假承諾,采取虛假的認購手段營造樓盤旺銷的氛圍、哄抬房價,縱容工作人員、雇傭他人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三、是否按規定在銷售現場公示有關證件及銷售情況
1、是否未按規定公示預售許可證
2、是否未按規定公開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查封、抵押、限制)等預(銷)售信息
3、是否存在房地產信息系統上標注的商品房銷售進度與售樓現場不一致
四、是否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欺詐行為
1、是否未按規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2、是否通過增加補充條款、免除房地產開發企業責任、加重購房人責任或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3、是否存在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
4、是否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五、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
1、是否違規居間、代理期房轉讓、發布期房轉讓信息
2、對外發布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
3、中介服務是否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價格欺詐
4、是否存在提供首付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先自查再巡查
這次的檢查和治理,針對的主要是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有在售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承擔商品房銷售代理、營銷策劃的房地產經紀、房地產營銷策劃咨詢等中介機構。
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預售行為、是否存在捂盤惜售行為、是否按照規定在銷售現場公示有關證件及銷售情況、是否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欺詐行為、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這五大類。
檢查主要分為兩個步驟,19日前主要是企業自查自糾。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嚴格對照《廈門市商品房銷售企業自查表》的內容開展自查自糾,主動整改,接受檢查指導。
從20日開始,則是實地的全面巡查。市國土房產局將聯合發改(物價)、市場監督、規劃、建設、城市執法等部門,組成聯合巡查組,對在售商品房項目銷售現場進行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自查自糾不及時,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的商品房項目。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并視情況約談企業負責人。對存在違法違規的項目將依法嚴肅查處,典型案例將給予曝光,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作出不良記錄,計入其信用檔案。
對避重就輕,掩蓋問題、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糾的企業,將暫停網上簽約。
先新房后二手房
號稱項目開盤首日售罄,開發商不一次性辦理預售證,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這樣的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接下來都將嚴查。
市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說,廈門對房地產項目銷售管理嚴格,一直以來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較好,不過也有一些問題,主要集中在宣傳營銷過度渲染、夸大宣傳方面。
該負責人稱,從前段時間密集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到這幾天嚴查及治理市場秩序,反映出國家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的決心。早在國慶黃金周期間,市國土房產局就已經組織對全市22個在建項目和35個中介門店進行檢查,為的就是確保市場穩定。
接下來,依然會采取聯合檢查的形式,對二手房中介門店進行檢查治理,專項檢查時間近期將持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