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支隊對一線民警勤務進行現場督察。
督察支隊組織民警旁聽法院庭審。
督察支隊對交警勤務進行督察。
廈門日報訊 (文/本報記者 王玉婷 實習生 李曉燕 通訊員何楓)哄鬧的菜市場,毒販李某剛掛掉買家的電話,就被一股來自身后的強大力量掀倒在地,頭部、手臂被牢牢控制。這個“大塊頭”毒販也不是“吃素”的,他死命掙扎,一個撲騰站了起來,從兜中掏出一把水果刀,邊逃跑邊對著剛才按倒他的警務人員揮舞。跑了幾十米后,被警輔人員攔腰抱住,一看情況不妙,毒販順勢就將刀刺向警輔人員的左側腰部,借機逃跑……四天后,這個大膽毒販被禾山派出所抓獲。
昨日上午9時許,李某妨害公務案在湖里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市公安局保障辦組織負責維護民警執法尊嚴和執法權威工作的相關人員到場參加旁聽。
毒販逃跑反抗中刺傷輔警
今年3月31日中午1點多,禾山派出所掌握到一條線索:毒販李某要在圍里菜市場進行交易!盯了這么久終于行動了,禾山派出所立即組織3名民警帶著3名輔警,對李某進行伏擊抓捕。
1點30分,民警趕到菜市場時,老遠就看到李某正在打電話,表情緊張,對著電話那頭不時點頭。“上!”瞅準時機,民警林銳欣、賀劍帶著輔警蔡朝翔先撲了上去,三人兩人按肩膀,一人按頭,將李某撲倒在地。
背后突如其來的力量嚇了李某一大跳,反應過來后,李某使出渾身力氣,憑借自己的“大塊頭”,扭動身體,猛地站了起來。
起身后,李某從兜中掏出一把20厘米長的水果刀,一邊揮舞,一邊迅速沖進小巷。“別跑,警察辦案!”民警緊隨其后,跑了幾十米后,蔡朝翔縱身一撲,一把從正面緊緊將李某抱住,不好了!眼看自己要被抓,李某順勢將手中的水果刀向蔡朝翔刺去,“哎喲!”蔡朝翔痛叫一聲,捂住腰部左后側。
蔡朝翔被刺傷后,李某更加瘋狂地揮舞著水果刀,劃傷沖上來的民警的手指,之后繼續沿路狂逃,逃跑過程中還順手抄起路邊涼皮小攤上的菜刀進行威脅。最終,逃竄而去。
吸販毒暴力襲警從重處罰
隨后,民警在圍里社李某暫住處的床上,繳獲凈重2克的毒品海洛因,同時在其住處發現電子秤、錫紙等物。4月4日晚,李某一出現,就被蹲守了幾天的民警當場抓獲。
經審訊,李某,30歲,湖南人。今年3月,李某從云南購進毒品海洛因,自己吸食的同時,也急著在廈門尋找買家,進行秘密交易。
3月30日,經朋友介紹,李某聯系到買家王某,“有海洛因嗎,800塊錢我要2克。”雙方一商議,決定次日交貨,由于擔心被警方抓捕,李某特意將見面地點定在亂哄哄的菜市場。
被抓后,李某仍在狡辯,“我哪里知道他們是警察,前幾天我一個債主催我還錢,我還以為是他派來的人……”
據了解,輔警蔡朝翔傷情為輕傷二級,除吸毒販毒外,犯罪嫌疑人李某還將因暴力襲警受到法律的嚴懲。
【鏈接】
暴力襲警
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據《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提醒】
切勿抗拒執法
觸碰法律底線
警方提醒: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做到主動學、努力懂法、善于用法,運用法律手段正確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公安機關和其他國家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權威,切勿采取極端、不理智的行為抗拒執法,觸碰法律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