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 沒有戶籍要求未達退休年齡 相比北京、上海等地,廈門《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中,網約車駕駛員的準入條件除國家和省級文件有關規定外,并沒有強制要求必須具備廈門戶籍。 但是,為了加強從業人員管理,保障乘客安全,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含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 同時,還要求駕駛員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對于已具有巡游資格的駕駛員,《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創新、便民措施,最近3年誠信考核等級在AAA級以上,且符合網約車駕駛員準入條件的,可以免試直接申請增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其他標準詳見制圖) 網約車平臺 不得轉嫁責任要為乘客買保險 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線上服務能力由省級相關部門進行審核認定,線下服務能力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與此同時,廈門《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對出租汽車從業者以及乘客的相關行為提出了一些規范要求。 如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對接入的車輛和駕駛員負有管理責任,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車輛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時,應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平臺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 網約車不得巡游攬客和輪排候客、不得進入巡游車專用候客通道;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的,應嚴格按照本市巡游出租汽車的計程計價方式和運價標準計收乘車費用;以及乘客要遵守相關乘車規范等。 順風車、拼車 不屬網約車每日不超過4次 國家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屬于民事互助行為,是一種共享出行方式,不納入網約車管理。 為了防止平臺公司以提供私人小客車合乘(含順風車、拼車)信息服務為名變相從事網約車運營或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廈門《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對網約車平臺提供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的行為做出規范,要求獨立設置合乘軟件、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不超過4次、合理分攤費用和設置計費方式、簽訂合乘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責任等。 三種方式反饋意見 為確保網約車管理政策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廈門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在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反饋意見(注明聯系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反饋意見時間至2016年11月2日17時截止。 1.電子郵件: ygctaxi@xm.gov.cn。請在郵件主題中標明“網約車政策意見建議”。 2.傳真: (0592)5679700。 3.信函郵寄。以信件或快遞形式郵寄至:廈門市思明區鷺江道265號交通大廈1709室出租汽車管理科(郵政編碼361000),請在信封上注明“網約車政策意見建議”。 據悉,征求意見后,有關部門將再對此完善,盡快出臺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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