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海洋災害應急機制 監管海洋環境風險單位 去年5月,市發改委與市海事局聯合下發了《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意見(2015-2020)》,提出了到2020年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明確了主要工作任務和具體分工——市海洋與漁業局及其所屬單位按照2013年7月市政府印發的《廈門市漁港船舶污染物及廢棄物集中收集處理辦法》,加強對停靠在漁港內船舶的防污設備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監管。目前,海洋污染事故、海洋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已納入政府工作重點,廈門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制定了各類預案,打造了完善的事前防范和事后處置體系。 根據《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去年10月,市海洋與漁業局率先公布了《廈門市第一批海洋環境污染風險重點防范單位名錄》,要求海洋環境污染風險重點防范單位在名錄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制定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海洋與漁業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強化海洋環境災害風險管理,切實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市委、市政府根據省委、省政府對設區市海洋環保責任目標考核要求,將近岸海域水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納入了對各區和有關市直部門的績效考核,這對于推進海洋環保工作落實起到了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各區委、區政府嚴格落實海洋環保責任,有力促進了海洋環保工作的扎實推進。 |
相關閱讀:
- [ 11-01]廈門國際海洋周4日將開幕 主會場活動首次擴大到海滄
- [ 10-31]廈門市入選首批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市
- [ 10-31]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洽談會移師廈門海滄 規模擴大
- [ 10-31]廈門市入選首批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市
- [ 10-29]國際休閑漁業博覽會在廈門開幕 快來感受海洋魅力
- [ 10-21]廈門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洽談會首設6個創新成果展區
- [ 10-20]“海洋神話號”告別廈門母港 已加入新東家將更名
- [ 10-19]廈門國際海洋周11月登場 突出“一帶一路”主題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