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朱俊博通訊員思公政)忙的時候,他跟著施工隊到處做工,一閑下來,他就去盜竊。已經五次落網的駱某華沒有收手的意思,今年內再次作案30多起。11月17日,他被思明刑偵大隊民警抓獲。前天下午,思明警方對外通報了這起系列盜竊案件。 【案發】 多個出租屋被盜,竟是同一人所為 李小姐租住在何厝。今年3月的一天,她回家發現門鎖被撬,住處沒有值錢的物品,但存錢罐內的硬幣被偷走。 那段時間,何厝、前埔和嶺兜一帶的盜竊案件驟然增多,損失最大的一名住戶被偷走一臺筆記本電腦、三部手機及手表等物,案值約1萬多元。 思明刑偵大隊民警介入調查后發現,這些案件都有共同特點:竊賊瞄準的都是安防力度最弱的A級鎖,而且案發時間都在白天。 民警們將案發現場的周邊監控都調閱出來,發現一個身影多次出現,經研判后鎖定了42歲的駱某華。 11月17日凌晨,駱某華出現在湖里后坑一帶。當天上午6點,民警將其抓獲,繳獲開鎖工具及筆記本電腦、手機、手表等贓物,價值兩萬多元。 【交代】 忙時跟著施工隊跑,閑時四處盜竊 駱某華對涉嫌盜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他當過水電工和木工,也兼職做摩的司機,這些工作讓他對城中村地形十分熟悉,并便于尋找作案地點。 駱某華說,在工地做工時,日薪有300元,都被他寄回老家,載客賺的錢作為零花,不夠用時會去釣魚賣錢,實在囊中羞澀,就去盜竊。 據警方統計,駱某華從2001年來廈后一共5次被抓,去年,他因偷盜入獄,直到今年正月初一才刑滿釋放,結果剛出來三天就開始作案。 警方發現,駱某華在5月份后消停了一段時間,直到10月份才“復出”。他解釋,因為6月份起,他就跟隨施工隊到泉州、寧德、浙江等地做工,到10月份才回到廈門,之后又繼續作案。 截至目前,駱某華交代自己作案30多起,案值12萬余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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