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顧客應舉證證明物品價值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鄭志寧律師說,從法律角度來看,既然物流公司收取了客戶的包裹,就有保障包裹安全的法律責任,若是由于公司的過錯而導致包裹遺失,公司有賠償的責任。但顧客應該舉證證明所寄物品的價值,如郵寄時的單據上是否有注明運送的是什么產品,產品是否有發票證明其價值等。若無法出示有效證明,則賠償金額只能由雙方協商決定,若無法協商一致,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
相關閱讀:
- [ 11-04]“雙十一”1400萬包裹將進出廈門 快遞員加班時薪達25元
- [ 11-04]1400萬件包裹考驗廈門快遞 收派總量預計同比猛增36%
- [ 09-03]臺灣:蔡英文辦公室收可疑包裹 臺警方證實為陳情物品
- [ 08-01]廈門市民吐槽“藍店”超48小時未取的包裹收保管費
- [ 06-30]未來五年廈門將建兩大物流中心 包裹將寄達偏遠地方
- [ 05-24]狡猾毒販讓黑車代送毒品 糊涂司機以為只是送包裹
- [ 05-20]市民收到取包裹短信時 也將收到警方反詐騙提醒
- [ 05-03]買干衣機收到空包裹 賣家用快遞單截圖騙走五千元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