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天起,不再辦理暫住證。 東南網11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溫航 呂寒偉/文葉允平/制圖)廈門警方昨天介紹,根據福建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從12月1日起,廈門公安機關啟動居住證申領工作,同時不再辦理暫住證。 什么樣的人才能申領居住證?根據規定,在廈門行政區域辦理了居住登記或持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的,且在廈門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按規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可別把你手中的暫住證給丟了,警方提醒,在12月1日前已辦理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暫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因此,目前持有暫住證且有效期較長的群眾,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以免造成扎堆辦理,帶來不便。 據了解,市公安局正在加快居住登記點和居住證受理點的建設,計劃增設登記點,屆時將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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