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車款被人私自挪走 據張先生提供的材料顯示,車子于10月18日就已登記到他的名下了,但是那會張先生仍然沒拿到車。然而到了11月23日時,車子就被轉移登記到陌生人吳某的名下。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來到廈門車宴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邵先生解釋稱,按照以往的流程,公司需要先找人墊付車款,從車商處拿到車后,幫車主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接著車子抵押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把款項支付后,公司再把車款還給墊資人,此后車子便會交到車主手上。然而此次交易過程中,由于租賃公司支付的款項被公司一合伙人挪用,所以導致墊資人沒有收到車款。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墊資人便把車子過戶走了,因此才會出現張先生等人的車子被轉移登記。 邵先生坦承,此類交易方式主要是為了減輕公司成本,如果通過銀行辦理抵押的話,則需要公司自己墊資。邵先生稱,目前公司老板鐘先生已向警方報案,投訴合伙人挪用公款。 然而導報記者找到邵先生所稱的那名公司合伙人時,對方卻說是鐘先生把款挪走了,他也正在準備起訴鐘。 此外,導報記者從租賃公司了解到,此次涉及的車一共有四輛,金額達一百多萬元,目前車子并未抵押到他們那邊。 律師說法 與租賃公司交易盡量采取三方協議方式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葉世蕩律師:像張先生這樣的情況可以先報警,在報警的同時收集相關的證據準備起訴。張先生及其他車主可以通過到法院起訴的途徑進行解決。張先生可以依據跟車宴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新車訂購單》起訴車宴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車款,并要求支付違約金。 消費者繞開銀行,跟第三方租賃公司完成交易,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在實際操作中,市面上的租賃公司層次參差不齊,消費者對第三方租賃公司的了解程度不足,很難準確判斷和把握租賃公司的信用狀況、經濟狀況,與租賃公司完成交易風險較大。 為了規避此類風險,建議消費者還是選擇銀行等有資質的公司完成分期付款買賣。如果不愿意選擇銀行,那么也盡量采取三方協議的方式,即消費者、車行和租賃公司三方簽訂合同,盡量避免直接跟租賃公司簽訂合同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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