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回應 城管:取證難執法難 我們也很無奈 事實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車行侵占人行道、綠化帶等進行經營已經屬于占道經營。那么作為主管單位,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又有什么回應? 昨日,導報記者來到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就此,廈門市城管執法局相關業務處室的負責人稱,雖然這些二手車行的車輛看起來,像是占道經營,但其實存在取證難的局面。“車行可以辯解只是停在那邊,并沒有存在經營行為,我們也沒有其他處罰手段。”該負責人稱,而且車輛流動性大,這樣的情形,對于交警部門來講,更會有管理辦法。“這些占道畢竟是車,讓交警來管,可以依照道路交通法規,要么開罰單,要么直接拖走,或者限制年審,這樣的執法效率才高效快捷,才有震懾力。”這位負責人介紹,城市道路、主要道路以及單位內部可提供社會車輛通行的場所,都算是交警的管轄范圍,“在日常的具體執法過程中,一般封閉式小區內的僵尸車之類我們會負責處理,但小區外一般都是歸交警管轄”。 但是,就算平時處理小區內的占道停車,已是頭疼萬分。“有時候我們花在走程序的過程,還不如直接叫物業協調移車效率來得更高。”該負責人稱,光靠行政處罰治理難度大,如何解決停車難問題,再進行有效管理,才是根本之道。 “就算我們想管轄二手車行違規占道經營的行為,也需要聯合執法配合。”該負責人說,只有多部門聯合執法,才有辦法針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統籌處理,“光靠我們城管執法局一家單位,實在難辦”。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在廈門車行將車停放在人行道、機動車道等進行占道經營,都是按照違章停車,由交警來處理。只有車行破壞侵占綠地進行經營,或者侵占人行道進行洗車、修車,才由城管出面整治,但類似的情況,在廈門相對比較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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