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全程自助無監控易產生糾紛 記者在體驗過程中發現,分時租車全程自助,不像傳統租賃行,有工作人員線下核實用戶資料,而且車上未設置行車記錄儀、監控等設備。平臺對用戶的管理,只能靠平臺上傳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因此,不排除有人鉆空子,冒用他人證件。 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王世明律師表示,分時租車模式,從法律角度而言,其法律關系仍然是租賃關系。在這種新運營模式下,用戶檢查車輛、取車、駕駛、還車等行為均是自行完成,沒有任何監督或監控措施。一旦發生糾紛,用戶想證明自己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存在較大的困難。 【部門回應】 租賃車輛應取得租賃許可 那么,對分時租車企業的監管又是如何呢? 記者在“GOFUN”車輛上沒有發現租賃汽車證,僅有行駛證復印件。而行駛證上注明為非營運車輛。 在“一度用車”車輛上,記者同樣沒看到汽車租賃證,只看到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上面也注明為非營運車輛。雖然車輛提供方——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取得了租賃許可,但據了解,租賃證是要求隨車攜帶備查的。 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工作人員表示,租賃車輛如果未取得租賃許可就從事經營,可能涉嫌無證經營。一旦查實,他們將對相關車輛和企業做出處罰。按《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70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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