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他躲債跑路,她起訴離婚 丈夫背著妻子欠下一大堆債務,為了躲債又玩失蹤。這種情況下,妻子能不能離婚? 林女士與孫先生于五年前在思明區登記結婚,不久便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二人婚后,林女士發現丈夫好逸惡勞,長期不去工作。而且,丈夫還沉迷賭博,欠下不少外債,夫妻為此多次發生爭吵。更讓林女士無助的是,丈夫欠下債務不久,就為了躲債,玩起“人間蒸發”,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丈夫失聯后,無助的林女士帶著年幼的孩子離開廈門,回到娘家貴州居住。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里,丈夫依然杳無音信,更別提對老婆孩子的關切。丈夫的行為對妻子和孩子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這段婚姻已經名存實亡。 無奈之下,林女士向思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法院受理后,因被告下落不明,就對被告進行法律文書的公告送達。 近日,思明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許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孩子的撫養權歸林女士。 法官說法 兩年不管妻女,感情確已破裂 法官說,本案當中,被告孫先生長年沉迷賭博不思悔改,且為了躲避賭債玩失蹤。妻子帶孩子回貴州老家兩年多,長達兩年多的時間里置妻女于不顧,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已無修復之可能。因此,法院一審作出缺席判決,準予林女士的離婚請求。 案例 丈夫拒不出庭,缺席判決離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明明在家卻拒不出庭的,法院也可以判決離婚。“他明明就在廈門,卻拒不出庭應訴。”據原告章女士起訴稱,三年前她與劉先生相親認識,戀愛短短半年后便登記結婚。婚后大概半年,劉先生來到廈門打工,而章女士留在了連城老家。此后,雙方長期處于兩地分居的狀態。 婚后,章女士漸漸發覺丈夫缺乏責任感,不務正業得過且過,經常在外吃喝玩樂,對待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顧,甚至經常對她進行冷暴力。為此,夫妻經常爭執、冷戰。 2015年3月,章女士將孩子留在老家由婆婆照顧,獨自搬來廈門與丈夫共同居住,想要結束這種分居狀態。但是事與愿違,丈夫并無悔改,雙方同居三個月后便矛盾凸顯。隨后,章女士搬離他們位于思明區的共同居所,此后雙方又開始了長達一年的分居生活。 近日,身心俱疲的章女士向思明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是,丈夫明明人在廈門,也收到了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卻拒不到庭,也不答辯。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原告的離婚訴求。 法官說法 拒不到庭,表明缺乏責任感 法官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結合本案,被告無視法律文書,未予任何形式答辯、舉證,無視法庭傳喚,無故缺席庭審,令人無法感知其是否有挽救婚姻的意圖,也表明其對己、對人、對家庭缺乏基本的責任感。雙方相處時間較短,婚后長期分居,共同生活僅數月便因矛盾造成同城分居,可見雙方感情問題已難自行化解。因此,法院判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律師說法 配偶不見了婚要怎么離? 找不到配偶,能不能起訴離婚?律師說,可以。不過,還需要先舉證證明。 如何證明?廈門資深律師林敏輝說,應該先報警,然后,也可以讓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證明,證明配偶失蹤的情況屬實。而且,法院對此會很慎重,通常會到原告和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調查,還會通過女方娘家核實情況。 離婚程序應該怎么走? 配偶缺席離婚,程序要怎么走?林敏輝律師說,在無法正常送達的情況下,可以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并采用缺席審理的方式進行判決。首先,原告要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然后,法院會通過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這個公告程序需要兩個月時間。60天后,還要再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即使被告不出現,也要等30天,才能進入下一個程序,也就是開庭審理。 開庭后,法院還要審理一段時間,短則幾天,長則數月后才會作出判決。判決后,判決書還要再公告,公告時間也是兩個月。公告兩個月后,還要再等15天,離婚判決書才會生效。這時,雙方就可以恢復單身了。這幾道程序加起來,最快也要半年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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